来源:中山网警

近日,小编发现,网上流传着一个视频:“广东女毒贩方晓红被执行注射死刑”,如下图:

一天时间,也得到了不少转发和评论,但,这视频是假的,是伪造的!为了正视听,蜀黍从以下面分析给大家:

1、方晓红长什么样?

确实有个毒贩叫方晓红,也被依法执行了死刑,但此方晓红明显不是近日传播视频中的“方晓红”,且视频中1分41秒时候,所谓“执行人”呼唤犯人为“雅丽”(同音),视频自身的标题与内容已经矛盾。

2、犯人能化妆?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该“死刑女犯人”妆容精致,化妆痕迹明显。看上图真正的方晓红在被执行死刑当天,素颜出庭。出于安全等因素,监狱里是不提供化妆品,家属也不能送进来。

3、注射死刑用具是什么?确认死亡用听筒?

视频中所有注射死刑,一支注射针...

《新华网》2010-06-12发表报道《中国已步入注射执行死刑的行列》,里面提到,注射死刑,有专门的“死刑执行泵”

其次,视频里确认犯人是否死刑,简单用了听心跳、摸动脉、看眼珠(而且看眼珠时能不能把眼皮掰开一点),然后就宣布犯人死亡,这也太儿戏了吧。

你确定看到眼珠了?

对于确认死刑犯人是否已执行到位,要参考仪器及其数据。

4、注射后犯人很痛苦?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犯人”给注射后,表情痛苦,肢体抽搐。

而注射死刑的由来,就是为了减轻犯人痛苦的。联合国1984年通过了《保护面临死刑者权利的保障措施》,要求执行死刑“应以尽量减轻痛苦的方式执行”。在我国,为了更文明地执行死刑,全国人大1996年修改后的《刑法》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也是为了更文明,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推广注射执行死刑的方式。

5、执行死刑的视频能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蜀黍说

视频中还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就不一一列举了,以上已经足以说明视频是摆拍的。

在这个欢庆的日子,网上流传出这个视频,让我们看到个别人士居心不良,用心险恶。蜀黍提醒各位网友,切勿被人利用,当起不实信息的传播者!

请大家:不要造谣,不要传谣,不要信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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