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根据泸州市卫健委微信官方账号,泸州市4月30日零时至24时报告新增无症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详情如下:
患者明,男,30岁,吉林省舒兰市人,犯罪嫌疑人。4月29日23时许,吉林省盐边市古蔺县公安局护送明回到古蔺县公安局办案区。4月30日下午,明被发现SARS-CoV-2核酸检测呈阳性,但没有出现发烧、咳嗽等任何症状。经综合流行病学史、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立即入院,由古蔺县定点医院隔离。
4月30日0时至24时,泸州市无新发新型冠状病毒病例出院。
截至4月30日24时,泸州市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24例,其中男性13例,女性11例,年龄5-68岁,涉及5个县,其中姜阳区7例,龙马潭区8例,卢希安县6例,叙永县1例,古林县2例。有0例确诊病例正在治疗中。一例无症状感染正在治疗中。治愈出院24例,其中姜阳区7例,龙马潭区8例,卢希安县6例,叙永县1例,古蔺县2例。没有人死亡。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74人,排除感染风险后解除医学观察2274人。
上述无症状感染者已被定点医院收治隔离,密切接触者已排查并转移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曾停留场所已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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