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四年零七个月零四天,昨日,山东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提前减刑出狱。据此前媒体报道,2016年4月14日,22岁的于欢因母亲受辱,将水果刀刺向暴力收债人;2017年2月,山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6月,山东高院改判,认为于欢刺死是防卫过当,于欢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20年11月18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决定扣除剩余刑期后释放桓。11月19日,于欢接受了记者的专访。他提到回忆起过去的事,我还是觉得冲动,有些后悔。“我犯法了。”
记者:回来之后什么感受?
于欢:大约11点半左右出狱。见到母亲、姐姐、姑姑,一一做了拥抱。刚见面之后,还不知道说什么好,干脆就先没说,直接来了拥抱。没有哭,主要是高兴。这么长时间不见母亲,突然亲眼看到她,还是很心酸的。长期分离之后的重逢,特别让人珍惜。
记者:回家之后这两天做了什么?
于欢:昨天刚理了发型,洗了澡,衣服是昨天下午和家人一起买的,要开始一个新生活。白天和家人说说笑笑,真实感还是挺强;昨晚一个人躺在卧室,到两、三点才睡,还有不真实感。长期失去自由,突然重新拥有自由,还是有落差,需要一段时间适应。
记者:在监狱里感受如何?
于欢:在监狱里比较充实,劳动、休息。还是想家人,想尽快恢复自由。还是比较渴望无拘无束的生活。刑满日期是2021年4月14日,减刑减了四个月多,我在监狱的表现还可以。
记者:重新见到母亲什么感受?
于欢:上一次见到妈妈是去年12月份,我妈妈刚释放回家的时候,来监狱看我。那时只能看到,触摸不到;这一次,能亲自感受到母亲的温度了。
记者:未来的计划?
于欢:我刚回家,很多事都还不了解,想先适应一下环境再做打算。想尽快熟悉社会,尤其是这个信息社会。
记者:这个事情过去了四年多,再回头看,2016年4月14日案发的事情,你怎么看待?
于欢:当时自己的做法还是有点冲动,毕竟给被害人造成那么大的伤害,也确实难以弥补。
记者:后悔吗?
于欢:还是有些后悔。我犯法了,触犯了法律。
记者:对于舆论对案件的高度关注,你怎么看?
于欢:律师来看守所会见的时候,告诉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这个事情。我当时还有点不相信。这个事情能引起这么大关注,主要原因我觉得是,我和我母亲面对对方八九个人,力量悬殊,包括一些侮辱。回头看,还是比较后悔。代价太大了,给被害人也造成很大伤害。
记者:从一审无期徒刑改为终审五年有期徒刑,你怎么看?
于欢: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既然国家出台这些好政策,肯定是对社会、对深陷其中的人有帮助的,我很感谢这些政策的出台。感谢媒体的报道,感谢网友的关注,感谢律师。如果没有你们,我今天也不会坐在这里。于欢: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既然国家出台这些好政策,一定会对社会和深入其中的人有所帮助,所以我非常感谢这些政策的出台。感谢媒体报道,感谢网友关注,感谢律师。没有你,我今天不会坐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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