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以来的第16次
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
文件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的决定》
关于开展“三农”工作的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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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养老金将稳步增长
文件提出,要全面提高教育、医疗、社保、养老、文化、体育等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高中普及教育计划,加强农村儿童的健康改善、早期教育和学前教育。
加快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全科医生特殊岗位计划。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抚安置制度。
认识到所有合格的村庄都可以使用硬化的道路
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升级,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和饮用水不安全问题。全面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加大“路长制”和示范县的实施力度,实现所有已建成的有条件的村庄均可通达硬化道路,有条件的地区向自然村延伸。加强村里的道路建设。
注意保护已婚妇女等特殊人群
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确认成员资格,注重保护已婚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继续扩大试点范围。
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
过期延迟包装的具体措施
《意见》指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不变,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引导各地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延长承包的具体措施,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
完善落实集体所有制、稳定农民承包经营权和放开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在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开展“回望”,做好收尾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向农民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私有化,坚持农业用地,防止非农化,坚持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不以收回承包土地和宅基地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全国农村房改即将开始!
除了上述好消息,不久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农村房改即将开始!
提到到2020年,在各省(区、市)试点县(市、区、旗)建设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示范农房,初步建立农家乐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家乐建设管理体系,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农家乐设计建设管理经验。
条件较好的省(区、市)力争到2019年底建成一批示范农房。
到2022年,在大部分县(市、区、旗)建设示范农房,推广应用试点经验,初步完善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机制。
到2035年,农村住宅建设将得到普遍管理,农民的生活条件和农村特色将得到普遍改善,农民将基本生活在适应新生活方式的宜居农村住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