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央行周四和中国央行签署货币互换协议,此举再次彰显出中国的国际影响力正在不断增强。上述协议的期限为三年,欧洲央行可从中国央行获得人民币3,500亿元的资金,中国央行可以从欧洲央行获得450亿欧元的资金。
以下为中国经济网汇集整理的中国已签署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一览,仅供参考:
中国已签署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一览表
签署日期
国家/地区
规模
有效期
2009年3月11日
白俄罗斯
200
3年
2009年3月23日
印度尼西亚
1000
3年
2009年4月2日
阿根廷
700
3年
2010年6月9日
冰岛
35
3年
2011年4月18日
新西兰
250
3年
2011年4月19日
乌兹别克斯坦
7
3年
2011年6月13日
哈萨克斯坦
70
3年
2011年10月26日
韩国
3600
3年
2011年11月22日
中国香港
4000
3年
2011年12月22日
泰国
700
3年
2011年12月23日
巴基斯坦
100
3年
2012年1月17日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350
3年
2012年2月8日
马来西亚
1800
3年
2012年2月21日
土耳其
100
3年
2012年3月20日
蒙古国
100
3年
2012年3月22日
澳大利亚
2000
3年
2012年6月26日
乌克兰
150
3年
2013年3月7日
新加坡
3000
3年
2013年3月26日
巴西
1900
3年
2013年9月9日
匈牙利
100
3年
2013年10月10日
欧洲央行
3500
3年
合计:23662亿元人民币
注:以上协议到期后均得到了展期。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中国经济网整理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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