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17时07分,大连沙河口公安局官方微博@大连沙河口公安局发布警告通知。
根据警方的报告,一些人在国内外网站上大肆传播“反华”、“辱华”的漫画作品,继续发表“晴天”言论,煽动“反华”、“仇华”,败坏国家形象。
发现从2018年1月起,陆某(男,36岁,辽宁大连人)与张某(女,22岁,安徽淮南人,2019年5月被安徽警方刑事拘留)合拍了一系列“辱华”、“反华”、“仇华”的漫画,散布极端的分裂国家、宣扬民族仇恨的负面言论。
此人还与国内外“经日”团体合作,向国内青年学生传播反华“经日”思想,拉拢不知真相的青年加入“经日”团体,利用互联网成立非法组织,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企图利用日本军国主义进行渗透。
随后,反华“日本精英”分子陆某从国外回国时被警方逮捕,并依法刑事拘留。
何谓“精日”?“精日”,是“精神日本人”的简称,是指极度崇拜日本军国主义,痛恨自己民族,在精神上把自己当成军国主义日本人的非日本人。
在精神上的日本人中,有一些极端分子崇拜日本,仇视自己的民族,以身为中国人为耻。
对于“精日”分子的嘴脸,广大网友纷纷予以谴责:@图中无水印:用王毅部长的话说:这些人是中国人呗
@梁:那些侮辱中国的人,分享一下,一个中国人的声音
@涓涓细流:严厉打击从来都不是软蛋!
@休息一下:一定要严惩!!!
@随和的丸子-518:作为一个中国人,很难从抗战中赢得美好生活,国家更强大,这真的很难理解。为什么要这么做?你还想让日本人奸杀妇女毒害人民让国家幸福吗?
那么,打着言论自由幌子的“精日”分子,法律就治不了了吗?对于“良辰吉日”,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传美化侵略战争,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寻衅滋事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犯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聚众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70多年前,全中国军民付出了3000多万的伤亡,赢得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
如今,每一个享受和平生活的中国人都不应该忘记那一年的战争。
但也有一部分人,比如日本精英分子,在网络上屡屡挑战国家底线,谄媚忘祖,成为中国人的败类!
这样的行为在暗室里窃窃私语,却依然觉得骗人,更别说公然挑衅了!如果能忍,那什么不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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