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经营主体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日前宣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饿了吗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变更其企业名称,变更后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与“饿了么”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赔偿饿了么公司1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拉扎斯公司于2008年创立了“饿了么”平台,主营在线外卖、新零售、即时配送和餐饮供应链等业务,申请注册众多商标,涵盖的商品与服务类别包括第9类、第35类、第42类、第43类等。饿了吗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23日。饿了么公司认为其名称具有攀附公司商誉的主观恶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饿了吗变更企业名称,不得与“饿了么”相同或近似,同时索赔50000元。
饿了吗公司辩称企业名称系依法核准注册,没有实际经营。“饿了吗”的“吗”与“饿了么”的“么”读音不同,字形也不同,不构成近似。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饿了吗公司注册行为具有明显的攀附他人知名商标的意图,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判处饿了吗立即更企业名称。
天眼查App显示,2020年9月8日,饿了吗公司更名为“饿不饿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11月19日,再次更名为“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由御膳房食品(北京)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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