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发布《大中专毕业生选拔军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总政治部对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晋升和精兵简政录取工作做了部署。
2009年,党中央、中央军委和国家主席胡作出了大规模招收大学生入伍的重大决策,显著改善了我军军事人才素质结构,有效促进了战斗力的生成。部队普遍反映,这些军人科学文化基础扎实,有基层经验后对部队有感情,有强烈的成才愿望,要尽可能留住和用好优秀骨干。经过反复研究论证,这一《暂行办法》是在调整和完善原高校毕业生选官政策的基础上形成的。
《暂行办法》明确高校毕业生士兵是指军队从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全日制毕业生中招收的士兵;所谓选拔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的晋升,军校的申请,保释金的录取。
《暂行办法》提出,高校毕业生士兵的培养目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发展潜力大,志愿为国防服务。
——中国共产党成员或积极分子入党。
——本科毕业生,包括第一、二批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包括毕业当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位和学位的),第三批录取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位和学士学位并在服役期间表现特别好的毕业生;研究生必须是参加过全国统一考研并取得全日制研究生资格的毕业生。
——截止当年6月30日,已入伍一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入伍两年以上),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
——现实表现好,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精兵或先进个人;三届毕业生还应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获三等功以上,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训标兵。
——截止当年6月30日,本科毕业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年龄不超过29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视为主要模范,被表彰为英语模范人物;在三类以上艰苦边远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服兵役的,可以放宽一年。
-身心健康,符合军校体检标准。
至于报考军校和保证录取,《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经国家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参加全军组织的本科入学考试。大学毕业的军人参加《精兵简政》录取考生的选拔,年龄放宽一岁。在同等条件下,他们被列为优秀士兵录取的推荐人选。
《暂行办法》要求,高校毕业生选拔干部要遵循党管人才、综合培养、择优选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主的标准。晋升对象的考核选拔必须严格按照组织推荐、检查筛选、资格审查和审批程序办理,军事专业能力考核要统一组织,做到阳光透明。总政治部会同总参谋部统一安排考生升入军校进行6个月的岗位培训,合格的考生列入成长型干部分配计划。
《暂行办法》还提出,各级党委、纪委和有关业务部门要对高校毕业生中选拔干部进行监督,及时处理相关投诉和举报。
此外,根据2011年高校毕业生士兵晋升和优秀士兵录取通知,全军和武警部队计划安排近4000名高校毕业生士兵晋升,也计划安排400名优秀士兵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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