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4月27日,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进一步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提出建立1万户规模的“重庆成长型微型企业培育库”,促进其质量提升和效益、优质发展。
据介绍,凡在重庆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符合微型企业标准,建立了企业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有进出口台账等基本财务会计资料,上一年度年营业额在30万元以上,按规定进行过纳税申报,从业人员在5人以上,或者有1人以上由企业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均可申报入库。
“我们将重点培育成长型微型企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微型企业处处长蔡晓波对《重庆日报》表示,除跟踪监测重点帮扶外,有关部门每年还将为每户家庭提供最高50万元的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不超过20万元的商业贷款利息补贴、不超过2万元的会展补贴。同时优先进入重点微型企业孵化平台,参与微型企业质量提升培训等协助对接活动。
此外,根据科技信息、节能环保、文化创意、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服务、农业等六大类行业,市还将对图书馆内企业进行年度考核,按行业给予每户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增长奖励,每年奖励1000户。
据介绍,企业采用集中申报与动态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请入库,集中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在重庆微型企业发展网注册登录,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提出入库申请。集中申报后,企业仍可向注册工商处申请仓储培育,纳入下一年度的评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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