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12月27日援引越南中央广播电视新闻网站报道,越南海洋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法案将涉及南海主权争议以及越南与其他国家渔权等问题。

越南海洋法共有7章55条文,规定包括了越南对其领海、领海相邻地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岛屿、西沙和南沙群岛等的主权与管辖权,以及海洋经济发展和管理海岛工作等。

报道称,海岛保护和管理工作将根据海洋法规定实施,所有越南机构、组织和公民都必须对海岛主权保护工作负起责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海岛主权,并且鼓励开发海洋经济,保护渔民在越南海域从事捕猎渔业工作。

另外,自明年1月开始生效的法令还包括广告法、存款保险法、预防洗钱法、大学教育法、水资源法、价格法、工会法、司法评定法、法律教育普及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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