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叔是抗日战争时期的地下工作者,一九四三年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我儿子是人民警察,为追捕罪犯牺牲了。”烈士王平顺的父亲王景增说,这个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家庭,已经有两位烈士了。“王平顺虽然死了,但他履行了人民警察的职责,对得起党和人民,对得起他的使命。”(3月2日,光明。com)
王平顺,1977年3月生于陕西韩城。1999年大学毕业后,他在韩城市的达奇年中学任教。2001年5月加入公安工作,先后在韩城市公安局政工科、夏阳派出所、看守所、新城派出所工作,职级为一级警司。
2009年2月4日12时38分,韩城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接到梁海红报警电话:“新城区某超市门口出现三名盗窃我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接到报警后,王平顺和警察张洪武赶到现场,安排五名警察驾驶警车跟进。这时,三名嫌疑人似乎警觉起来,准备拦辆出租车逃跑。王平顺跑过去拦住三个人,出示了他的警官证:“我是新城派出所的民警,请配合调查”。话刚说完,犯罪嫌疑人赞某逃往西部,当场被警察和群众制服。犯罪嫌疑人张见之准备东跑,王平顺拼命追。在捉住张的一瞬间,张拔出弹簧刀,转身就要刺王平顺的腹部。身受重伤的王平顺还紧紧抱住张,狠毒至极的张挥起弹簧刀捅向王平顺的眼睛,顿时满脸是血。王平顺对前来帮助他的警察说了一句“放过我吧,赶紧抓住歹徒”,然后就倒在了地上...王平顺被同事和周围人火速送往医院抢救,最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年仅32岁。同年2月17日,王平顺被批准为革命烈士,3月23日被追授“国家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面对歹徒,王平顺勇敢无畏,用自己的激情铸造了一种忠诚的警察精神。他用生命换取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一方平安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我们要以王平顺为榜样,像他一样关心群众,无私奉献,面对矛盾敢于面对困难,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为实现“两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贡献。(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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