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每想起十几年前刘烨主演的《血色浪漫》,就会不自觉地想起那个死在刀下的小混蛋。因为有些亲戚是北京人,那个年代出生的人对北京第四十九个城市的那些东西还是有所了解的,“小混蛋”这个人物是真实存在的,不是作者窦亮用空虚构出来的。只有剧中的小混蛋好像比真的差。
事实上,在过去的40年里,“小混蛋”的故事一直通过小道消息在民间流传。
卞左军和王善在他们的文学作品中称他们是“小杂种”,而出身贫寒的周昌黎是1968年北京最有名的流氓之一。当他被红卫兵用刀刺伤时,据说他还抱着一棵树,不肯倒下,这成了当时北京的组织核心和红卫兵矛盾激化的象征。
至于这些流言蜚语,我更愿意相信这是因为小混蛋像小巷子里的穷人一样代表草根,军队大院里的孩子代表统治阶级。所以小混蛋承载着一个草根敢于对抗右派阶级的美好愿望,承载着底层人物反击的渴望。
到目前为止,双方意见不一。
王晓典说他杀了小混蛋更有罪恶感,这几年也发出了声音。当然,他也坦言小混蛋没那么勇敢。“他能利用的那些战斗都是小规模的战斗,对“老兵”的实力没有大规模的伤害。别说几次了,他被打了一次,早就毁了他,不让他有第二次了。”这是王小电的原作。
王小电自己也承认自己这边不合格,违反江湖规矩,无论是道义上还是人道上。
因为那个小混蛋伏击了王晓典一次,在大院里的孩子们中间制造了公愤,后果可想而知。他们是胡同里的一群小孩子,这些南征北战打下山河的军官的孩子在哪里?一旦“火”被点燃,他们想再盖就盖不住了。军区大院的孩子寡不敌众,每个人都想在别人面前挺危险,更想在王晓典面前表现忠诚。这让小杂种死了。
在我看来,小混蛋大概是个“斗士”,只是选择了一条不正确的路。换句话说,还有别的办法吗?虽然小混蛋是个混蛋,但他可能有些不人道的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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