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恩气候会议,又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1月在德国波恩举行,斐济担任主席。这是自美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以来的第一次联合国气候大会。所以这次气候大会能取得什么样的进展和成就就显得特别有意思了。事实上,自1995年以来,类似的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里约会议
1992年6月,这个会议,也叫地球峰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该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应对全球变暖的国际公约,也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基本框架。在随后几年举行的气候变化会议上讨论的气候问题都是以本公约为基础的,本公约具有法律效力。最重要的是通过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缔约方第一次会议,德国柏林
从1995年3月底到4月初,第一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在德国柏林举行。会议决定成立一个工作组,继续就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进行谈判,并在两年内为缔约方起草一份具有约束力的气候保护议定书。会议通过了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关于联合执行公约的决定”,要求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尽可能广泛地合作”,以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
缔约方第二次会议,瑞士日内瓦
1996年7月,第二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会议呼吁所有国家加快谈判,争取在1997年12月之前缔结一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以在2000年后减少工业化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
缔约方第三次会议,日本东京
1997年,第三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东京召开,通过了《京都议定书》:2008年至2012年,主要工业化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应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减少6种温室气体排放8%,美国减少7%,日本减少6%。该条约最终于2005年2月16日生效。
第四次缔约方会议,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
1998年11月,第四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会议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促进上次会议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早日生效,并制定了执行《议定书》的工作计划。
缔约方第五次会议,德国波恩
1999年10月底至11月初,《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五次缔约方会议在德国波恩举行。会议通过了商定《京都议定书》细节的时间表,但《议定书》建立的三个主要机制没有取得重大进展。
第六次缔约方会议,荷兰海牙
2000年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六次缔约方会议在荷兰海牙举行。会议期间,美国坚持大幅降低减排目标,导致僵局,会议组织者不得不宣布会议延期。2001年3月,美国政府正式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理由是该议定书不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
第七届缔约方会议,摩洛哥马拉喀什
2001年10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七次会议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并通过了《马拉喀什协定》:通过了关于执行《京都议定书》的一揽子高级别政治决定,为《京都议定书》附件一规定的缔约方批准《京都议定书》并使其生效铺平了道路。
缔约方第八次会议,印度新德里
2002年10月底至11月初,《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八次缔约方会议在印度新德里举行。会议通过了《德里宣言》,强调必须在可持续发展框架内应对气候变化,并明确指出应对气候变化的正确途径。
该宣言强烈呼吁尚未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国家批准该议定书。应发展中国家的要求,会议敦促发达国家履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的义务,在技术转让和提高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有效援助。
第九届缔约方会议,意大利米兰
2003年12月,第九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在意大利米兰举行。会议的成果非常有限,在促进《京都议定书》早日生效和执行方面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甚至没有发表宣言或声明等最后文件,气候变化领域的技术转让等核心问题被推迟到下次会议继续磋商。
缔约方第十次会议阿根廷
2004年12月,第十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与以前的会议相比,这次会议没有取得什么成功,关于几个关键议程的谈判也没有取得什么进展,这些谈判主要涉及国际社会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做的具体工作。其中,财务机制的谈判是最难的。
缔约方第十一次会议加拿大蒙特利尔
2005年,第十一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通过了双轨“蒙特利尔路线图”: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157个缔约方将于2012年后启动《京都议定书》。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减排责任的谈判进程;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基础上,189个缔约方也开始就控制全球变暖的长期战略进行对话,以确定应对气候变化必须采取的行动(这主要是为了防止美国脱离控制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进程)。会议最终达成了40多项重要决定。
缔约方第十二次会议,肯尼亚内罗毕
2006年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十二次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第二次会议在肯尼亚内罗毕举行。
会议取得了两个重要成果:第一,达成了包括《内罗毕工作计划》在内的数十项决定,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第二,就“适应基金”的管理达成一致,该基金将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具体的气候变化适应活动。
缔约方第十三次会议,印度尼西亚巴厘
200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三次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第二次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巴厘路线图,进一步确认了在2005年蒙特利尔会议的基础上,在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下的“双轨”谈判进程。2009年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气候公约》缔约方第十五次会议还决定通过一项新的议定书,即2012年至2020年全球减排协议,以取代2012年到期的《京都议定书》。
波兰波兹南缔约方第十四次会议
2008年12月,第十四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和第四届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波兰波兹南举行。会议总结了过去一年巴厘路线图的进展,于2009年正式启动气候谈判进程,并决定启动适应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缔约方第十五次会议丹麦哥本哈根
2009年12月,第十五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和第五届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大会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会议分别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决定的形式发布了《哥本哈根协议》,决定继续巴厘路线图的谈判进程,授权《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两个工作组继续谈判,并于2010年底前完成工作。
墨西哥坎昆缔约方第十六次会议
从2010年11月底至12月初,第十六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和第六届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墨西哥坎昆举行。
本次会议成果如下:一、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确保2011年谈判按照《巴厘路线图》确定的双轨办法继续进行;第二,发展中国家关心的适应、技术转让、资本和能力建设等问题的谈判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谈判进程继续向前推进,向国际社会发出了相对积极的信号。
缔约方第十七次会议,南非德班
从2011年11月底至12月初,第十七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和第七次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南非德班举行。联大决定实施《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启动绿色气候基金。关于绿色气候基金,大会将该基金确定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财务机制的经营实体,设立了该基金的董事会,并请董事会尽快使该基金开始运作。
与会者同意将《京都议定书》的法律效力延长五年(原议定书于2012年到期),并就执行《京都议定书》第二个承诺期和启动绿色气候基金达成协议。与此同时,大会决定设立德班加强行动平台问题特设工作组,即"德班平台",该工作组将负责在2015年之前制定适用于《公约》所有缔约方的法律工具或法律成果。
卡塔尔多哈缔约方第十八次会议
201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十七次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第七次会议在卡塔尔多哈举行,并通过了《多哈修正案》:最终商定《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从2013年开始执行,第二承诺期为8年,从法律上保证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在2013年执行。加拿大、日本、新西兰和俄罗斯明确不参加第二个承诺期。
大会通过了一些关于长期气候融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工作组的成果、德班平台和损失和损害赔偿机制的决议。
波兰华沙缔约方第十九次会议
2013年11月,第19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和第9届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大会在波兰华沙举行。
本次会议主要取得了三个成果:一是德班加强行动平台基本体现了“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第二,发达国家再次承认应该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第三,我们就损失和损害赔偿机制达成了初步协议,并同意开始相关谈判。
缔约方第二十次会议,秘鲁利马
2014年12月,第二十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和第十届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大会在秘鲁利马举行。会议通过的最终决议基本商定了2015年巴黎气候会议协议草案的内容。最终决议进一步完善了2015年协议的各项内容,为各方进一步起草和提出协议草案奠定了基础。
缔约方第二十一次会议,法国巴黎
2015年巴黎气候变化会议的所有缔约方一致同意,结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消除贫穷的努力,加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威胁。此外,协议指出,发达国家应继续率先努力实现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应根据不同国情继续加强减排努力,逐步实现减排或限排目标。在资金方面,该协议规定,发达国家应提供财政资源,帮助发展中国家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同时,以“2020年后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为底线,建议各方最迟在2025年提出新的资金目标。在会议闭幕全体会议上,各方表示积极支持并高度评价《巴黎协定》,其中“历史意义”成为关键词。
摩洛哥马拉喀什缔约方第二十二次会议
马拉喀什气候会议2016,本次会议的主题是行动,各方认识到气候变化的紧迫性,以负责任的态度参与谈判,表现出团结的精神。各方代表就联大决议草案进行了几轮双边和多边谈判,并于19日凌晨达成一致,通过了《巴黎协定》缔约方第一次会议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决定。
缔约方第二十三次会议,德国波恩
2017年11月,第二十三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于11月6日至17日在德国波恩举行。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巴黎协定》的要求,为2018年《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谈判奠定基础,并确认明年将举行的宣传对话。作为美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后的第一次缔约国会议,它明确表示将继续参加。谈判中会出现哪些焦点、热点、难点,中国能在其中起到什么样的表率作用,已经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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