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的目的
考察考生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监管所需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试卷结构
考试形式是笔试,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请法律职位的考生参加该类别的专业科目考试。法律科目的试题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证券期货基础知识
1.为一个项目选择40个问题
2.有15个问题的多项选择
3.为不定项选择5个问题
专业知识-法律
1.为一个项目选择40个问题
2.有15个问题的多项选择
3.为不定项选择5个问题
三、答题要求
考试采用客观题,要求考生从每道题给出的选项中选择答案。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答题,试卷或其他位置的答案无效。
第四,样题
简单选择
1、根据我国宪法,下列哪些条件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答:当公民老了,
当市民生病时,
C:当公民遭受自然灾害时,
当公民失去工作能力时,
回答:
多选
1、根据我国宪法,下列哪些条件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答:当公民老了,
当市民生病时,
C:当公民遭受自然灾害时,
当公民失去工作能力时,
回答:
不定项选择
1、根据我国宪法,下列哪些条件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答:当公民老了,
当市民生病时,
C:当公民遭受自然灾害时,
当公民失去工作能力时,
回答:
第五,考查知识点
考生应掌握证券期货基础知识和以下法律专业知识:
证券和期货法
1.证券法
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发行证券的条件和方法。
证券上市及暂停或终止交易。
信息披露与证券交易禁令。
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和程序。
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
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条件、业务范围和基本业务规则。
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与证券公司监管。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性质、职责和权限。
非法证券的法律责任与市场禁止制度。
2.《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特征、组织形式和基金资产的性质。
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的组织形式。
募集公共资金和基金份额的认购、赎回和交易。
公共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
公共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公共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行使。
私募基金。
3.期货条例
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行业协会。
公司企业法
1.公司法
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类型。
公司的设立、登记、章程、资本及股东出资情况。
股东及其权利义务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公司和上市公司组织结构特别规定。
股票发行和股权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债券。
公司变更、合并、分立。
公司解散和清算。
2.合伙企业法
合伙的概念、特征和类型。
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3.企业破产法
破产案件的概念、原因和管辖。
申请和接受破产,债务人的财产,破产费用和互惠债务。
破产重组、和解和破产清算。
民事经济法
1.民法通则
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和死亡,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权利的类型、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形式要求和效力、民事责任。
债务原因、诉讼时效和期限。
2.合同法
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和保全。
变更、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
合同保证、保证和保证金制度。
3.财产法
物权的概念、效力、类型、变动与保护。
所有权和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和内容。
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类型和内容。
占有的概念、性质、类型、取得和消灭。
4.侵权责任法
侵权行为与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的概念、构成、模式及适用。
侵权责任的免除和减轻。
特别规定了责任主体、各种侵权行为和责任。
资本市场侵权行为的司法解释。
5.金融法
商业银行业务和基本规则与存款人保护。
保险的概念、分类、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票据的概念、类型和特征,票据权利的取得、消灭和行使。
信托设立、信托财产和信托当事人。
反洗钱制度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以及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
6.其他经济法
市场竞争原则,不正当竞争行为。
垄断行为及其认定规则和调查程序。
劳动者权利、劳动合同、劳动争议。
行政刑法
1、行政法
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费用以及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注销。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设置和实施程序。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实施机关、管辖范围以及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程序。
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
国家赔偿的范围、请求人、义务机关和赔偿程序。
监察机关及其职责、范围和权限、权限和程序。
受理、处理和监督信访渠道和信访事项。
2.刑法
犯罪的概念和分类,犯罪的构成,排除犯罪的理由。
犯罪的准备、未遂和中止。
共同犯罪、单位犯罪、犯罪数。
刑罚的种类、裁量、执行和消灭。
扰乱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及其起诉标准和相关司法解释。
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及其追诉标准和相关司法解释。
贪污贿赂渎职犯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罪。
诉讼法和其他法律制度
1、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主管和管辖、当事人、民事证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起诉和审判。
2.证券行政处罚案件的受案范围、管辖、行政诉讼的审理和执行以及相关司法政策。
3.管辖、回避、辩护、强制措施、侦查、审判和刑事诉讼中的附带民事诉讼。
4.仲裁的概念和特征、仲裁机构、仲裁协议和仲裁程序。
5、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
6.立法体制、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
7、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中国证监会人事教育部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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