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11日,珠海市莒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郡华因诈骗、非法经营、合同诈骗、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450万元。
王郡华和王新华是兄弟俩。在他们的组织和指挥下,他们故意用“军队”、“安全”和“警察”等词为公司注册。在一个基地,所有员工都穿着迷彩服上班,以此制造他们公司有军队、公安、安全做后盾的假象。
该公司控制的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黄茅海口南水至三角山海域11.5万余亩,是其经营的主要“战场”,不仅通过夸大贝类产量骗取赔偿1700多万元,还在7年内为他人提供沙白等贝类养殖承包海域的海砂开采,违法所得近4000万元。
2012年6月13日,珠海警方捣毁了以王郡华兄弟为首的团伙。据警方称,30名黑人相关人员被逮捕,几名官员被调查,两人被捕。警方查获涉案赃款5000多万元,并查获王郡华案涉及的几处财物和车辆,涉案总值超过1亿元。
一审法院没有认定王郡华在这起涉及多人、多罪、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中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然而,王郡华因欺诈、勒索和贿赂等多项罪名被判处18年监禁,罚款3450万元。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故意毁坏会计凭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罪名被判处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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