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Sibuge用户:
您好!丝布格近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网坛总队关于网站治安备案的通知,要求如下: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网站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成功后,需要在网站开通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实际经营场所或个人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履行治安备案手续。
如果主办方位于上海的网站未办理治安备案手续,请尽快登录上海互联网安全综合服务网提交治安备案申请。自通知之日起30天内未处理的,我公司将配合公安机关采取相关处置措施。感谢大家的理解与合作!
公安备案不收费。如有与公安备案相关的问题,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联系方式附后。
附件1:上海市各区县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二:相关政策法规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互联单位、接入单位、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自网络正式互联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前款所列单位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动情况。
要求尽快办理网站治安备案。超过30天不处理,我公司将配合公安机关采取相关处置措施。感谢大家的理解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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