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掴足”臭豆腐济南宽厚里店前排着长龙,招牌上写着“掴足”两个红字。
近日,该商标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为无效。法院认为,国足豆腐餐饮将“掴足”商标主要使用在臭豆腐等商品上,存在贬损、讽刺“国足”的倾向,易产生消极的、负面的不良影响。
济南国足豆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任平表示,“很遗憾我们不能再用这个商标了,但‘掴足’臭豆腐将会以另一种形式陪伴着食客。”
“十年前可能确实有调侃的意味。”任平提到,“那时候也没想那么多,大家喜欢也就直接打出了‘国足’的招牌,沿用了下来。”任平说道,目前“掴足”臭豆腐在全国有近千家直营和加盟店。
“其实说真的,大家可能有些过度关注这个商标,我们本身是做美食的。”任平说,他们本意并没有贬损。
“‘掴足’这个商标除了传承了之前的店铺谐音,也有自己的新寓意。”任平介绍,从商标框选玉玺框,到商标提手旁下的金鱼标,都承载了他们对于店铺和臭豆腐这种地方名吃的美好意愿。
任平说,“我们认同留住食客的是我们的产品本身,而非一个有争议的招牌。”
在济南,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食客,不少人表示喜欢吃他家臭豆腐,与商标无关,而是“因为够味够好吃,符合心中对臭豆腐的喜爱,平时也确实没关注到商标,更没怎么注意到牌子。”
但也有外地顾客表示,“我算是慕名而来,这也算是一家网红店,听说晚上经常要排队,我们这次来只为了单纯地打卡。”
关于商标是否有调侃的意味,有些顾客认为,“确实不可取,仔细一想好像不大合适,但只要不影响美食口味,就是最好的。”
“败诉之前,我就申请了新的商标‘任字坊’。”任平向记者表示了他对审判结果的理解,“我也乐于看到国家注重商标保护。”
任平表示,商标被判无效后,可能会对自己的经营造成一定影响,毕竟很多人都还是有一定的品牌意识的,但长远来看问题不大。
“虽然对‘掴足’留有不舍,但是在当下模仿产品、仿制商标、侵权成本低的现象下,国家更加注重商标保护,我们也是受益其中的。”
在专利期限结束前,任平打算将新商标与旧商标合二为一,以任字坊为新品牌,以“掴足”臭豆腐为一个旧品名。
“让老食客不至于找不到我们,也让我们的新商标留存一个缓冲期。”任平说,新商标正在印制当中,预计在半个月内,自己的各大门店就会上架新的品牌商标。
济南一家“掴足”臭豆腐店铺营业员告诉记者,他们早就听说了这件事,关于法院的判决也略有耳闻,“目前,我们没有感受到对营业额的影响,也基本没有食客问我们商标问题。”
据了解,从2019年到2021年,三年中,国足豆腐餐饮以原告、第三人身份多次提起诉讼。但无论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是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均在判决书中认定商标显著识别部分的“掴足”,存在问题:一方面,“掴”字,意为“用手掌打、打巴掌”,且诉争商标整体亦未形成第二含义;另一方面,从“掴”字的设计外观看,部首“扌”经艺术化处理,不明显,文字部分突出显示为“国”字部分,商标读音亦同“国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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