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书法家张旭被称为“曹圣”。高波,纪明人,汉族,唐代吴县人,住开元、天宝,曾任常熟县令,吴金历史悠久。素有草书之称,与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并称“三绝”。诗歌也是独一无二的,以七大奇观著称。那是在跟李白和何喝酒。与何、张、包融并称“吴中四子”。书法和怀素一样有名。

张旭是个豪放的性格,爱喝酒。他经常喝醉后跳舞,然后回到桌子上,写字,滴墨水。有些人说他粗鲁,并给他起了一个疯狂的绰号。其实他很细心。他认为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一切都可以启发写作。偶尔有收获,就是融进了自己的书法里。当时,人们只要得到他的纸片和文字,就把它们当作珍宝,继承下来。

张旭的书法始于张志、二王逸,以草书成就最高。他以继承“二王”传统为荣,字字珠玑。他的楷书是正确的,精确的。规矩极其严格,黄山谷被誉为“唐朝官书打不过对方”。如果说他的楷书是继承多于创造,那么他的草书就是书法上的一大创新和发展。所以创造出一种潇洒、不可捉摸的野草,其形状可谓触目惊心。韩愈道:“徐山草书,不能治其技。变化如鬼神,不能收。”颜真卿两次辞职,向他要笔法。

张旭的草书看起来很疯狂,但是构图挺标准的。他是在张志、王羲之草书的基础上升华出来的一种野草。细看书法绝对不规则,字与字之间很多细微的笔画和过渡都解释的很清楚,毫不做作。张旭的草书在激越情绪的影响下加快了节奏,像一条金色的蛇狂舞,又像一只坐在龙盘上的老虎,呈现出坠千里之势。由于线的动荡和质感,增添了盛唐的艺术气息,从而形成了自己独特而狂放的草书风格。

在众多书法风格中,草书是一种特殊的风格。它除了自身的特点之外,还包含了其他风格的审美品质,因此是书法艺术中最具表现力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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