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财税46号

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地方监管局:

1.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属于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纳金额的50%减免;对于归属于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财政和党委宣传部门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数额的50%范围内减免征收。各省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将本地区制定的减税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宣部。

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根据宣传和思想文化事业的需要积极支持,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中央加大对财力薄弱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政府用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的资金继续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使用。

二、自2019年7月1日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将下调50%。各省减征标准见附件1。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至2025年12月31日。从2020年1月1日起,缴入中央国库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将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有关计划,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和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具体资金分配根据当年实际筹集资金和国务院批准的南水北调工程及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资金落实情况安排。

3.自2019年1月1日起,对设置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纳入产教结合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可按投资额的30%的比例,计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试点企业属于集团企业,其下属成员单位对职业教育有实际投资的,可按本通知规定抵扣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允许信贷投资是指自主办学或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投资和支出,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与职业院校进行校企合作的支出,以及国家规划安排的产学结合重大项目的建设投资和基本运行费用,如产学结合培训基地等。

4.自2019年7月1日起,《财政部关于印发〈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的航空公司空公司缴纳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下调50%。减征标准见附件2。

附件:

1.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征收标准

2.航空公司空公司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

财政部

2019年4月22日

附件1: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

单位:毫米/千瓦小时

附件2:航空公司空公司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

1.《水利建设基金 7月1号起,水利建设基金有变化》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水利建设基金 7月1号起,水利建设基金有变化》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7705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