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8月3日电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3日披露,判处原龙岩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范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3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者索取贿赂551.6068万元,其中索贿60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金额特别大;被告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使泰华大厦建筑设计方案通过联合审查,未按规定处理泰华大厦项目容积率过高问题,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金、违法建设罚款、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重大损失484.187万元。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
被告人范在宣告判决前犯有数罪,应与数罪并罚。被告人如实供述接受贿赂的事实,被依法从轻处罚的;被告通过家人撤回贿赂款,并提前缴纳部分罚款,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范索贿60万元,应依法从重处罚。因此,上述判决是依法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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