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讯 5月3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在京发布了《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有研究欧盟组织实施的“欧盟孩子上网”项目认为,未成年人的用网风险可分为三个维度——内容、接触和行为,这种风险源头可以归为暴力、性、价值观和商业等四个维度,通过两类维度的交叉,可以得到12种类型的网络风险。参考这一框架,可以从网络违法侵害、不良信息影响、个人隐私泄露、网络沉迷成瘾四个方面考察未成年人面临的网络风险,并进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网络违法侵害

未成年人受到互联网违法信息侵害的风险正在不断加大,特别是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欺凌”正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而演变成全球性的社会问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报告显示,法国6岁至18岁的年轻人中,12.5%的人曾有过在网上遭遇攻击的经历。法国教育部一项调查显示,有18%的初中生曾收到来自互联网、手机短信的侮辱性信息,这一数字在两年内增长了5%。这份调查指出,遭遇过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更容易产生轻生的念头,自杀的倾向比其他人高出3.17倍。此外,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研究报告显示,有八成18岁受访者认为未成年人面临网络性侵风险,据该组织估计,全球涉嫌传播儿童色情图片、视频的网站多达1.67万个,这些网站上传了数百万张儿童色情图片,图片中的儿童年龄低于10周岁的占73%。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16年6月7日公布的调查报告《风险和机遇:成长于互联网时代》调查了来自25个国家的1万多名18岁受访者如何看待他们面临的互联网风险,53%的受访者对未成年人面临网络性侵风险表示“非常认同”,27%的受访者表示“比较认同”。我国未成年人在上网过程中遇到过暴力辱骂信息的比例为28.89%。其中,暴力辱骂以“网络嘲笑和讽刺”及“辱骂或者用带有侮辱性的词”居多,分别占74.71%和77.01%;其次为“恶意图片或者动态图”和“语言或者文字上的恐吓”。未成年人遭遇暴力辱骂信息的最主要场景是社交软件、网络社区、微博和直播平台。

不良信息影响

包括性、色情和暴力等非适龄的图文影像,宣扬自残、自杀、厌食等不健康行为或危险行为内容,以及某些含有种族主义、歧视或仇恨言论的内容等。互联网使这些内容更加容易地暴露在未成年人面前,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共青团中央有关部门的调查发现,未成年人接触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的途径主要是网站的自动推送,其中浏览网页时自动跳出的占71.4%,通过垃圾短信提供网址链接的占19.3%,朋友通过手机发送的占14.2%,通过搜索引擎主动搜索色情网站的仅占5.9%。这些不良信息的表现形式,图片占57.7%,视频占36.8%,游戏占27.1%。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社会化产生了诸多影响。其一,网络不良信息中所包含的刺激、兴奋内容会激发未成年人的好奇心理和尝试心理,耗费未成年人的大量时间、精力,从而影响未成年人的正常学习。其二,网络不良信息所传播的扭曲价值观念,影响未成年人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不利于未成年人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其三,网络不良信息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网络不良信息所传播的猎奇和暴力内容会引发未成年人的模仿,影响未成年人的价值判断,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调查显示,41.1%的未成年犯认为自己犯罪是受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其中,认为受网络暴力恐怖信息影响的占65.5%,受网络淫秽色情影响的占56.4%,受网络虚假信息影响的占24.9%,受价值观扭曲信息影响的占20%。

个人隐私泄露

隐私受到侵犯是未成年人在用网过程中最为常见的问题。随着社会网络化和信息化的普及,未成年人相关数据被大量采集并通过网络获取、储存,有关方面对隐私数据泄露风险的防控不力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未成年人对网络世界的风险认识不足,自我保护意识较弱,个人信息和隐私更容易泄露和受到侵害。目前世界各国对于未成年人的隐私问题都非常重视,在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个人信息和名誉方面有高度的共识,并且采取了一些保障措施,多数国家倾向于采用最高级别的隐私设置来保护未成年人信息,数据的利用方要根据国际标准和伦理准则采取保障措施保护数据,这正逐渐成为一个普遍的原则。尤其是新的信息技术在设计之初就需要考虑隐私问题,社交媒体和相关平台公司应以未成年人能够理解的语言写明条款、条件和隐私政策,使未成年人能够方便地报告隐私侵权和其他相关问题。此外,许多国家在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上,还明确要求不能利用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获取商业利益,例如投放定向广告等。但未成年人隐私泄露和受到侵害的案例仍不断出现,这就要求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同时制定严格的伦理标准,采取更严格的措施审查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网络内容,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为未成年人数据保护设置强化版的加密规则,也成为许多国家对未成年人进行隐私保护的普遍方式。

网络沉迷成瘾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有着复杂的原因,比如,未成年人自身好奇心强、自制力弱、渴望得到认同等心理特点使然,相关方对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的规范管理、合理引导、预防治疗不够等。其中,部分企业在运营中诱导未成年人网络成瘾方面难辞其咎。以网络游戏为例,一些游戏开发商为了从未成年人身上赚钱,专门研发门槛低、互动性强、奖励诱惑多的网游;为了培养“忠实玩家”,针对未成年人的新角色、新道具、新玩法层出不穷;更有甚者在游戏中添加淫秽、赌博的素材,引诱自制力不强的未成年人沉溺其中。再如一些网络视频平台,不仅缺乏针对未成年人的内容分级,更是通过“算法推荐”“奖赏反馈”等成瘾机制的设计,让一些未成年人“根本停不下来”。目前看,网络沉迷已经成为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严重问题。

应该说,以上问题已经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受到未成年人的家人、老师以及互联网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已推出一系列措施,意在促进互联网的稳定有益发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就需要对未成年人网络运用的发展状况、政策法规、网络素养、文化环境等作出实时监测和全面评估,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保护规制体系,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净化网络环境和建设正向文化,推动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良性健康发展。

基于问题,蓝皮书建议建议包括:①通过网络机制、网络素养、网络法规等的体系化建设,既立足长远,又着眼现实,统筹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保护与规制体系;②基于地区发展和人群特征推进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教育,开展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探索和实践;③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通过提升在线学习、协同创新、新技术竞赛、互帮互助等方面的质量,更好地推动未成年人健康运用互联网;④重视网络流行文化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推进有关互联网对未成年人价值观引导和塑造的深入研究和创新实践,引导和培育向上向好的未成年人网络文化;⑤从培养“强国一代”的战略定位出发,拓展研究视角和研究视野,加强对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基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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