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刑警红通知逃犯曾某某被浙江衢州警方押回中国。

据了解,曾某某是浙江省衢州市某汽车销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5年6月,与受害人罗某某签订协议,以1100万元的价格转让汽车销售公司股权。罗某某随后转账330万。曾某某收钱后,私自转账偿还个人债务,然后逃往海外。随后,浙江衢州克山警方立即立案调查曾的犯罪行为,并上网追查。

“今年8月9日,我局民警在公安部猎狐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前往老挝。”执行逮捕的克山公安局副局长王政说,从今年3月开始,警方花了5个月的时间,走了2万多公里,调查曾的家庭和重要关系,最终用传统和科学的手段锁定了曾在老挝的出租屋。

8月10日上午,在驻老挝使馆警务联络官的支持和协调下,曾在老挝万象被中老警方联合逮捕。面对最先站出来的老警察,曾千方百计拒绝。而克山公安局民警的“浙江”二字让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我抓住了我,一块石头落在我心里。”曾某某说他在老挝的生活并不如意。他租房做微信生意,卖老挝泰国马来西亚特产,很少联系国内的家人。

8月13日下午,曾被遣返并移交给中国警方。目前,曾某某已被浙江省衢州市公安局克山分局依法抓获。据统计,自“猎狐2017”行动以来,浙江省公安机关已抓获境外逃犯55人。综合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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