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南站小女孩猥亵事件的发展引起了许多网民的关注。目前,涉嫌猥亵的男子已被逮捕。然后边肖会为大家整理出猥琐的案例。「南京猥琐事件」有哪些最新进展?

昨日上午11时,记者从南京铁警处了解到,他们通过初步调查取证,组织得力干警出省,抓获涉嫌猥亵的涉案青年男子。与此同时,陪同该男子的两名老年男女被关起来,连夜接受调查。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被猥亵女孩不满14岁,涉嫌与嫌疑男子是亲兄妹。在这次事件中,刚刚从哈尔滨理工大学毕业的李冰心因为长相相似被误认为是嫌疑人。记者联系他,他抱怨被曲解。但是苏州当地的大V,没有核实转发虚假信息,也被封杀。

南京的淫秽事件

女孩不到14岁,有嫉妒哥哥的嫌疑

昨日上午11时30分,记者从南京铁警处了解到,通过前期大量调查,南京南站候车室涉嫌猥亵女童的青年男子已被铁警发现并抓获,一对同行业老年男女也正在接受警方讯问。

南京铁警表示,目前部署的精锐警力正在对其他地方的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于案件的更多细节,铁路警方告诉记者,由于事件的特殊性,有必要严惩违法行为,并尽一切努力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宜公开讨论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和事件,以免对受害者造成不必要的再伤害。但警方表示,案件调查仍在进行中。在案件得到充分调查和认定之前,相关案件报告仍需等待。

南京的淫秽事件

记者采访了多名目击者,了解到网络上发酵的调戏女孩事件发生后,南京铁路警方介入调查,寻找部分证人和证据,并取回候车室的监控录像,还查询了犯罪嫌疑人和同事的相关信息,并派员到其他地方进行调查。

至于同行业的四男二女中属于晚辈的男青年,这个行业的四个人和涉及到的男女孩有什么关系?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可以肯定的是,受害女孩年龄在14岁以下,属于未成年人,而涉案嫌疑男子年龄在20岁左右。两个中年男女基本可以认定是疑似青年的父母,父母曾声称被虐待的女孩是自己的女儿。也就是说,根据父母的说法,男青年和女孩属于兄妹关系。“不过,据说家庭关系有点复杂,这只是疑似男青年父母的单方声明。至于具体关系和是否有血缘关系,警方还是需要调查后确认。”这个知情人这么说的。

最新情况:

8月15日,南京南站最受关注的女生被猥亵案取得最新进展。南京铁路公安部门南京南站派出所发布消息,确认“摸胸男”段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被刑事拘留。受害女孩是段父母的养女。段的父母也正在接受调查。

律师:养父母或者没有收养资格

四川智库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浦世民表示,根据目前的披露,段的父母不符合收养条件。

”我国《收养法》第6条明确要求收养人不得生育子女。这里的收养人无子女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不愿意或者不能生育而没有子女,或者因子女死亡而失去子女,或者收养人因无配偶而没有子女。根据本案举报,被侵权女童是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父母的养女。不符合《收养法》对收养人的要求,没有合法的收养关系。”

南京的淫秽事件

然而,在《收养法》第7条和第8条中,有两种特殊情况可以免除收养人没有子女的要求:

第七条华侨可以收养三代以内有血缘关系的同代子女,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弃婴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找不到父母的儿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个子女的限制。

蒲世民说,另一方面,根据司法实践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政策法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部分“收养问题”的规定:“亲友、群众承认,或者有关组织证明明确收养养父母、养子女的。关系长期同居的,虽未经过法定程序,但应按收养关系处理。”因此推测该女孩与段的父母应该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

根据案件事实,段某某已因涉嫌“猥亵儿童”被南京铁路警方刑事拘留,被侵权女童的养父母也在接受调查。蒲世民认为,段某某的父母作为收养人,并没有阻止自己的孩子猥亵“养女”,警方应该调查这些女孩在收养期间是否受到虐待。

此外,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五条,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实施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被收养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的,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养父母与被收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不能就终止收养关系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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