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热评
中宏网9月3日电 昨天晚上,西安有关各方面通报了对地铁保安人员拖拽女子事件的调查结论。但是这一结论公众并不接受,央视热评认为,官方回应有“和稀泥”的嫌疑,公众看到的事实是女子被地铁保安人员强行拖拽出地铁车厢,在这个过程中,女子的衣服被扯坏,衣不蔽体,对于一个女性而言,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出现这样尴尬的事情,是无法接受的。而通报仅称“女子部分身体暴露”;保安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被停职;地铁运营方面未能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教育义务。而整个过程中缺乏对人最起码的尊重,央视评论中提出,“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
图片:视频截图
应该说这是一起公共事件,因为事件发生的地点是在地铁这样的公共场所。期间,因乘客之间出现了争执,甚至有肢体冲撞行为,作为地铁系统维护治安的工作人员,应该以劝说为主,万一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工作人员应当陈明利害,因为涉及的行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出现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安保人员可以进行制止。但是,纵观整个事件的现场视频,该事件显然没有的相当紧迫的程度,相关工作人员并非一定要采取过度激进的措施,甚至将女乘客拖拽出地铁车厢。我们说《行政法》的真正目的不是限制私权利,而是监督和规范公权力。
地铁安保人员维护地铁场所公共秩序是其工作职责,但是其职责范围并无强行限制他人自由的公权力,因为根据行政法的规定,出于公共利益和公共管理的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行使公权力。也就是说,公权力的行使必须是“有法必依,无法不为”。这是合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同时,公权力的行使还必须符合合理行政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对相对人权利的损害要最小,同时不能用“大炮打蚊子”举动行使公权力。且不说地铁保安人员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即便是可以,也应该以伤害最小为原则维护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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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于今年9月15日召开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这对推动西安的社会经济发展将起到促进作用,然而有关部门在处理地铁保安拖拽女子事件的态度上令人担忧。无论是维护公共秩序,还是树立良好形象,西安应该给涉事当事者说一句“对不起”,这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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