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国时期,中原地区战乱频繁,而“十国”中的南方诸国,战乱较少。相对来说,中原地区因破坏严重而生产恢复较慢,南方诸国因破坏较轻而生产有所发展。宋代除了北宋初年及靖康、绍兴之际的战争外,社会相对安定,经济有一定繁荣,生产技术有进步,手工业生产的发展达到了空前的程度。
以家庭手工业为主的手工业经营形式家庭手工业是建立在传统的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官府征收的各地“贡品”中的很大一部分,应是家庭手工业的产品,五代役法中的纸户、笔户,负责向官府供应纸、笔,亦应有一部分是家庭手工业生产的纸、笔,易州(今属河北易县)有不少制墨世家,其中亦当有一部分属家庭手工业。此外,五代赋税中的绢、絁、布(麻布)、绫、罗,宋代赋税中的布、帛、丝、绵绝大部分是由农户在家织成后作为赋税交给官府的。宋代的其他工业品如棉、麻织品,以及许多日用品也大都是家庭手工业产品,其制作者本身是农民,又是工匠,自己生产原料,自己加工,然后以之交税或自用,有剩余则拿到市场上去出售。
失去土地而有一技之长的农民,或是为了增加收入,季节性地或长期出卖劳动力,而又无固定雇主的一部分小手工业者,遂成为流动的手工业工人。
北宋时东京开封城内:“倘欲修整屋宇,泥补墙壁,即早辰桥市街巷口,皆有木竹匠人,谓之杂货工匠,罗立会聚,候人请唤,谓之罗斋。竹木作料,亦有铺席,砖瓦泥匠,随手即就。”南宋都城临安城内沿街的临时工匠,如补锅、修鞋帽、穿珠子、修刀剪、磨镜等匠人,随时可叫唤,大约有数十种。这种直接为消费者服务的流动手工业工人,不但是城市生活必然的组成部分,同时,在广大的乡村中也甚为流行,成为农村经济的补充。如洪迈说:“吾乡白民村民为人织纱于十里外,负机轴夜归。”这种外出为他人做活的流动手工业工人,回家后仍然是农民。季节性的、临时或长期流动的手工业工人,是手工业作坊的基础,一旦在手工业作坊中获得较为丰厚的经济收入,就成为相对固定的手工业作坊的工人。
城市中的民营小手工业作坊已很普遍,从糖果点心到衣服冠帽、家用什物、笔墨纸砚、建筑材料以至妇女装饰品、儿童玩具,无所不有。都设有专门制造的小手工业作坊(作、行、铺、店等),有的还发展为大型作坊。五代的纸户、笔户以及以制墨名家的,有一部分是民营的小手工业作坊。北宋时开封城里的制饼店即已具有这样的规模,如《东京梦华录·饼店》记载:胡饼店“每案用三五人捍剂(按挤)、卓花、入炉,自五更卓案之声远近相闻。唯武成王庙前海州张家、皇建院前郑家最盛,每家有五十余炉”。制饼手工业已有按挤、卓花、入炉三个分工程序和协作关系。
南宋时杭州城内手工业作坊,共有440行即440家。《梦粱录·铺席》所记的是作坊也是商店,而《梦粱录·团行》所记的则主要是专门的手工业作坊。
五代、宋的民营手工业作坊从事的手工业种类很多,其中造纸、制墨和制糖业最为兴盛。五代时的“纸户”中的一部分,以及南唐有名的“澄心堂纸”的生产者,应是小手工业作坊。宋代造纸(麻纸、皮纸)业大部分为民营,有几个中心:一为浙东路的会稽(今浙江绍兴)和郯县(今嵊县),二为江东路的徽州(今安徽歙县)和池州(今贵池),三为成都府路的成都(今属四川)及其附近的广都(今双流)。造纸的原料有以商品形式取得的,如浙东会稽一些种植竹笋的农家,由于把这些未长成的笋作为造纸的原料卖给造纸作坊而致富。造纸业作坊的规模一般比较小,但已有简单的分工,如徽州造纸的过程完全用手工操作,并有几十名工匠同时协作完成一个程序,北宋苏易简《文房四谱》记载:“黟、歙(今皆属安徽)间多良纸,有凝霜、澄心之号。复有长者可五十尺为一幅,盖歙民数日理其楮,然后于长船中以浸之;数十夫举抄以抄之,傍一夫以鼓而节之;于是以大熏笼周而焙之,不上于墙壁也。由是,自首至尾,匀薄如一。”
制墨业大都为民营,且系世传家业。唐末易水(今河北易县)人奚超世代以制墨名家,后与子廷珪逃至歙州,南唐时赐姓李,仍以墨名家。此外,南唐还有朱君德、柴询、柴成务、李文远、张遇、陈赟等世代制墨,至宋代仍有名于世。北宋精于制墨的工匠有几十人,如陈赡,真定(今河北正定)人,“初造墨,遇异人传和胶法赡死,婿董仲渊因其法而加胶,墨尤坚致,恨其即死,流传不多也。董后有张顺,亦赡婿,而所制不及渊,亦失赡法云”。此外,还有王迪、潘谷、沈珪、陈相等等,都以制墨名家。制墨业常常为个人劳动,不需雇工,更便于保守技术的秘密。宋代制墨业的本身也有简单的分工,如和煤、回捣,然后成为硬剂、热剂、熟剂,最后成为丸捍。
茶叶的生产和制作,大部分由种茶山场中的“园户”来劳动,而收购和销售则归官府控制,实行专卖制(榷茶),即民营官卖。按宋代茶叶加工的程序分为拣茶、蒸茶、榨茶、研茶、造茶、过黄六步,总名“焙工”。也有部分为官营官卖。
民营作坊常雇用季节性的茶工园丁、采工和焙工,给雇钱或给茶叶。建州(今福建建瓯)制造好茶,北宋仁宗时“建茶盛于江南,近岁制作尤精,龙凤团茶最为上品”。
宋代的“末茶”销路广,北宋末由官府经营而禁止民营,利用汴河水力的水磨磨制,是茶叶加工的大型作坊,后转为民营。南宋末,江西路制造末茶用“九转连磨”磨制。
宋代糖霜的主要产区有五处:浙东四明(今浙江宁波)、广东番禺(今广东广州)、四川广汉以及遂宁(今均属四川),其中以遂宁所产的质量较好。其他“四郡所产甚微而碎,色浅味薄,才比遂宁之最下者”。遂宁种糖蔗的中心在涪江东二十里的繖山,那里“山前后为蔗田者十之四,糖霜户十之三”。糖霜作坊三百多家,每家多的制作几十瓮,少的一二瓮,称为糖霜户。除用自己生产的蔗糖原料外,并收买其他蔗农的糖水熬制糖霜。附近白水镇农户,虽多种蔗田,但其蔗不能成霜,每年压蔗出糖水卖给山前诸家。制造糖霜,需要复杂的技术与累积的经验,又要置备许多生产工具,如蔗削、蔗镰、蔗凳、蔗碾、榨斗、枣杵、榨盘、榨床、漆瓮等,还要配牲畜拉碾,同时要雇用一二十名工匠,制作的分工顺序为削皮、锉蔗、入碾、蒸泊、入榨、釜煎、再蒸泊、入瓮、再煎、再入瓮等。
总之,五代、宋的手工业状况,仍是以家庭手工业为主的经营方式。
在家庭手工业和由此发展起来的小手工业作坊之外,五代、宋还有较大规模的手工业。在上述制茶业、制糖业外,还有规模更大、技术更复杂的手工业,如矿冶、制盐、丝织、制瓷、印刷、造船等。有些学者认为这些手工业已具有手工业工场的性质,但具体的证据不足,还难以说明问题。
宋代的官府手工业宋代同前代一样,一些重要手工业多为国家掌握和垄断。官府手工业在生产中占主导地位。宋朝官府手工业规模都较大,手工业组织也比唐时更加庞大。官府手工业专门从事宫廷的用具、服饰、器物的生产和供应,并涉及军需、营造等事业,属于百工的事务,设有专门机构和职掌的官吏进行管理。根据史籍记载,唐朝廷的手工业管理机构有工部、少府监、将作监三个系统,下设分支机关管辖各种手工作坊及工匠生产等事务。宋初,工部及将作、军器等监成为闲司,职务归属三司;少府监亦为闲司,另设文思院等制造御用器物,元丰五年(1082年)官制改革后,有关机构设置如下:工部,设有尚书、侍郎、掌百工水土之政令,所属工部司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制作营缮计置采伐所用财物,按其程式以授有司。
少府监,设监、少监、丞、主簿等职官,掌百工伎巧之政令。分设四案,下辖文思、绫锦、染、裁造、文绣等五院,制造各种御用金、银、玉器、服饰、法物等,以及诸州铸钱监。
将作监,设监、少监、丞、主簿等职官,掌管土木工匠板筑造作之政务等,分设五案,下辖十个附属单位。
军器监,设监、少监、丞、主簿等职官,掌监督缮治兵器什物,以给军国之用。分设五案,下辖四个附属单位。
此外,还有都水监、内侍省的后苑造作所、司农寺的都曲院、水磨务、炭场等等。
宋代官手工业组织更加庞大。少府监的一个附设机构——文思院,掌金银犀玉工巧之物,金彩绘素装钿之饰,以供舆辇、册宝、法物,及“凡器服之用”的,领有:打作梭作钑作镀金作作钉子作玉作玳瑁作银泥作碾砑作钉腰带作生色作官手工业的制成品,除皇家自用及赏赐外,也有以售卖形式处理的。这主要是对盐,有时对于铁也是如此。宋熙宁中“盐价既增,民不肯买,乃课民买官盐、随贫富作业为多少之差”。南宋时“福建下州例抑民买盐,以户产高下均卖者曰产盐,以交易契纸钱科敷者曰浮盐,皆出常赋外,久之遂为定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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