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1日开始,《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GB/t 10781.1-2021)
本期的“月月十九查酒”行动结合新国标,重点检查散装白酒市场——市食安办邀请区人大代表、酒类销售行业代表、街道相关负责人及媒体记者等,随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位于城乡接合部和农贸市场周边的散装白酒销售单位进行突击检查。
突击查
地点:勇韵红干货店
销售“三无”米酒
散装白酒标签标识不规范
在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浒井中路的勇韵红干货店里,地上摆放着十多口大酒缸子,墙上的柜子还有十多瓶用塑料罐子灌装的来路不明的“三无”米酒。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商家还存在散装白酒和自制泡酒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例如,散装白酒的外包装没有标签,没有标明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时,酒类贮存也不符合规范,例如用塑料瓶存储分装米酒等酒类,时间过长可能存在塑化剂析出的风险,此外,店铺在销售高度白酒区域旁存放燃气,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等。
执法人员要求商家立即整改。此外,对商家所售散装白酒进行抽检取样,检查项目包括是否添加食用酒精、添加剂等,执法人员表示,将根据检测结果及调查结果,依法对该商家进行查处。
随机检
地点:麦趣香面包坊
无法提供完整进货票据
自饮散装白酒摆在货架
在位于集美区侨英街道叶厝霞梧里的麦趣香面包坊,货架上摆放着白酒、红酒、保健酒等,执法人员详细检查了商家的持证照情况、进货来源、生产厂家资质、产品检验报告、索票索证制度落实等。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商家无法提供部分酒类的完整进货票据、上游供货商的许可信息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等,未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储存和销售记录制度。在货架上,还摆放了一瓶散装白酒,经营者表示该酒是自用酒,执法人员要求自用产品不能摆在货架上,此外,保健食品经营也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对商家做出行政处罚。
回头看
地点:官梦龙副食品店
监督有成效 整改有落实
“以前自己做散装酒卖,生意做得也不放心,经过整改,现在加盟正规厂商,同样卖散装白酒,卖得也安心些。”昨天,执法人员来到位于集美区一家农贸市场的官梦龙副食品店开展整改“回头看”,老板娘拿出了进销货台账、进货查验及进货来源、生产厂家资质、产品检验报告等。“如今,我们不仅有全套索票索证资料,还有厂商的渠道授权,能为消费者提供更有保障的产品。”
一年前,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这家副食品店存在无证从事自酿散装酒并销售行为,在依法对商家进行处罚教育的同时,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发现该经营者家庭较为困难,技能也比较单一,协同街道多维度“手把手”帮扶,为其培训理发等职业技能,助力经营者走出困难的同时,监督其合法合规经营。
【声音】
集美市场监管所副所长 苏雅芳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要求商家尽快整改,同时开具了监督检查意见书,并将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将继续将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散装白酒监管,严查散装白酒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让消费者喝上“放心酒”。
厦门市酒类销售行业协会会长 黄振鑫
消费者购买散装白酒可向销售者索取查看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查验产品上标注的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次)、包装规格等是否与进货凭证一致。同时要索要购买凭证,以避免购买伪劣的散装白酒。
集美区人大代表 张礼妍
本次“月月十九查酒”行动推动规范了散装白酒市场的经营秩序,也增强了散装白酒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以“月月十五查餐厅”和“月月十九查酒”行动为契机,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加大监管力度,从源头化解各环节风险隐患,持之以恒为群众把好食品安全“入口”关,让百姓更有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厦门日报记者 沈彦彦 通讯员 刘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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