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记者了解到,鼎湖区人民法院2018年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主要集中在商标权纠纷和著作权纠纷上,系列案件很多。本报为了增强读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整理了几个典型案例,邀请法官评论。
卖一瓶“江苏特许权”酒
小店里赔了一万元
众所周知,“洋河”酒在全市大部分烟草酒店都有售。但是“江苏阳江”酒是“阳江”酒吗?不,市中心的一家烟草酒店因出售“江苏洋河”酒而被法医起诉,这家烟草酒店赔偿了一万元。
2016年11月28日,魏先生来到市中心盐府花园裙楼某烟草酒店,以35韩元购买了一瓶白酒,并收到了一张印有“某烟草便利店”的收据。白酒的商标上写着“江苏洋河”、“青花瓷”、“柔和”、“宿迁市洋河国府酒业有限公司”等字样。两名公证人公证了现场证据。
魏先生的真正身份是南京立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职员,酒集团委托了威权。原告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是第1470448号“洋河”商标的注册人,洋河集团与子公司酒集团签订了《商标普通许可使用及授权书》,授权其负责洋河酒厂旗下所有产品的销售管理。
原告未经自己许可,使用与原告享有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误以为被告的产品与原告的产品有特定联系,侵犯了原告享有的“两河”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向法院起诉。
法院立即停止了亭湖地区一家酒类便利店侵犯原告苏九集团贸易有限公司1470448的“洋河”注册商标专有权,原告苏九集团贸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人民币17b
法官评论: (洞庭湖法院副院长许宁)
当使用“洋河”一词作为主流商标和商品时,消费者一般很容易认为是指这种商品的来源,因此,这种标识具有固有的重要性,使消费者对酒的来源有了认知。某烟草酒店销售的白酒在包装背面和瓶身正面均标有“江苏洋河”,其中“洋河”与第1470448号“洋河”注册商标构成同一商标。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让消费者联想到“洋河”是商品商标,或者认为“洋河”与商品来源有关,从而对使用商标的商品来源造成混淆或误认,损害“洋河”商标所有者的利益,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经许可擅自播出
KTV被判侵权。
2017年4月28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委托代理人郑某和南京市秦桧公证处的公证人来到盐城市某娱乐中心K09单间,作为普通消费者消费,郑某使用点。
歌曲系统找到音乐电视作品,依次申请了包括《爱就爱了》等在内的275首歌曲,公证人员录制了歌曲播放过程。附在公证书上的《歌单》记载了275首MTV作品,其中270首MTV作品涉嫌侵权。胡正某代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向法院起诉该娱乐中心,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法院最终判决被告立即停止放映270首音乐电视作品,从曲库中删除上述音乐电视作品,并赔偿原告中国音响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共计40500韩元。
法官评论: (郑浩法院民二庭负责人马入境)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作品的,应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侵权人应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实际损失很难计算,可以根据侵权者的违法收入进行赔偿。
本案中,被告未经许可向消费者提供相关作品卡拉ok点唱服务,公开放映相关作品的行为,侵犯了相关作品的著作权。被告提出了与一家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VOD系统供货合同》,但其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向被告提供了VOD设备和57个盒子点播系统,证明他有权使用曲库内的歌曲。但是,该合同并不反映被告已收费获得相关歌曲播放权或其他版权使用权,应承担侵权责任。由于原告未能证明被告侵权造成的损失或被告因侵权行为而获得的利益,可以综合考虑作品的类型、数量、知名度、被告的经营规模、主观错误、经营时间、侵权行为的性质、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因素来确定赔偿额。
销售假品牌电气设备
两人受到刑罚,同时被罚款
从2013年到2015年,被告人蔡某在廉介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通过公开招标获得了新城转包的5个工程,招标将电气零部件品牌全部确定为“Schneider”。但是被告蔡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施奈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许可,购买了其他品牌智能断路器,指示被告郑某莫某一起撕掉印有原品牌标识的标签,重新粘贴“Schneider”商标的印刷方式,在新城销售假的“Schner”法院最终判决盐介公司犯伪造、注册商标罪,罚款人民币5万元。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决定判处罚款人民币35万元,执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蔡某犯伪造、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款人民币2万元。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决定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款人民币6万韩元,有期徒刑4年,罚款人民币8万韩元。郑某犯了伪造、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法官点评:(亭湖法院法官马静)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系世界500强企业施耐德电气公司在华设立的子公司,其在中国投诉了多家电气企业,其核准注册的“Schneider”商标经广泛宣传、使用和推广,已在中国累积了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成为众多招标工程的指定品牌。本案中,蔡某通过将低端电气设备“贴牌”改装,或者直接购买假冒的“Schneider”断路器等,用在游乐场、小区、学校、卫生站等地,以次充好赚取高额差价。而假冒伪劣电气设备生产成本低廉,往往脱离质量安全标准控制,用在工程上,很可能会造成短路甚至火灾。因此,对该种知识产权犯罪,必须严惩。本案的审理,充分利用刑罚的预防及惩处功能,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既有效保护了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权益,也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罗真 记者 张勇峰
1.《【白酒贴牌洋河】35元出售一瓶“江苏洋河”酒吧,被判赔偿10000元。》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白酒贴牌洋河】35元出售一瓶“江苏洋河”酒吧,被判赔偿10000元。》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3251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