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昌黎葡萄酒产区宣传语、形象标识征集公告》指出,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的,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作品涉及到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如有发现抄袭,一经查证属实,将取消作品参评资格。

经网友举报及主办方核查,应征宣传语49号作品“昌黎~为中国红酒代言”、268号作品“红酒的世界,世界的红酒 ”、278号作品“有品位,自珍贵”被证实抄袭,鉴于此,主办方决定取消其入围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作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示。公示从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2日。

河北省人大文化交流促进会

昌黎县葡萄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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