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元标题:百万“拉菲”拍卖风波

本社记者邓益辉

来自边境检举的一批拉菲葡萄酒超过一百万美元。

珠海当地政府部门委托拍卖处置,一家公司竞得这批拉菲后,却发现这批昂贵的拉菲红酒竟是假货。

铁锤落下,5瓶昂贵的“拉菲”红酒被砸碎。琥珀色的琼浆流淌在白色的布幔上,满屋子酒香弥漫。

2014年11月24日上午,深圳唐邦酒业公司(以下简称唐邦酒业)以一场“行为艺术”般的发布会,引来当地众多媒体旁观。

该公司负责人马树洲称,此前其以上百万的价格拍卖竞得一批法国“拉菲”红酒,当有客户订酒时,他们开箱检测,才发现该批次227瓶红酒都是假拉菲。而这批假酒来源于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缉获的走私货物。

据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了解,法国拉菲庄园出产的葡萄酒是世界顶级红酒的代表。目前,中国已成为亚洲最大的拉菲红酒消费市场。业界观点认为,“正是中国人的狂热追捧,把拉菲炒成了天价”。

同时,大量山寨拉菲在国内泛滥成灾。这才有了“拉菲红酒的生产商法国罗斯柴尔德男爵拉菲集团忍无可忍,委托律师在中国境内开始全面打假”的故事。

此次,假拉菲出现在政府部门委托的拍卖之中。这让竞拍人马树洲始料未及。于是,他将拍卖公司及相关政府单位一同告上了法庭。

拍卖百万“拉菲”

2012年5月21日,珠海市机电物资拍卖有限公司(下称珠海机电拍卖公司)在珠海特区报发布了一则拍卖公告称,受珠海财政局委托公开拍卖一批罚没物资,其中包含了第13项CHATEAULAFITEROTHSCHILD(俗称拉菲正牌或大拉菲)和第14项CARRUADEAdeLAFITE(俗称拉菲副牌或小拉菲)。

唐邦酒业负责人马树洲介绍称,他们在网上看到了这则公告。“虽然国内有不少假拉菲,但我们想这批红酒的来源是查获走私,且由珠海市财政局委托拍卖,应该不会有假。”马树洲说。

据该案一审判决书描述,2012年1月,珠海边防支队查获一批“应税证进口无主物”,交珠海市非税收收入征收管理办公室(下称珠海征收办)作为缉私罚没物品处置。

当时,珠海边防支队委托珠海检验检疫局,从该批拉菲酒中抽取两瓶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符合国家葡萄酒标准。

唐邦酒业根据珠海机电拍卖公司的要求缴纳了拍卖保证金,并参加了随后举行的公开竞价,最后成功拍得部分进口葡萄酒,总价款共计700余万元。

唐邦公司交全款后到边防支队仓库提货。据马树洲回忆,当时拍卖品堆放到一起,所有涉及这期拍卖会的成交物按照不同竞买人编了号码,拍卖公司没有组织验货和交货人员,现场状况就是“货物赶紧拿走”,根本没有验货的事项。

直到4个月后,马树洲大吃一惊。

2012年10月,有客户订酒时,经开箱、外观检测以及公司品鉴师品鉴,发现其中有227瓶葡萄酒为假酒,按竞拍价,55瓶正牌拉菲成交价每瓶8000元,172瓶拉菲副牌成交价每瓶4000元,该批酒的价值达到110余万元。

马树洲称,发现瑕疵经过三个程序。“一是经过开箱目测观察,对红酒外包装、图文标识、瓶口、瓶身及红酒透光度、色泽表面进行判断,发现该酒不是拉菲;二是组织香港及国内相关红酒专家进行品鉴,结果依然显示是假拉菲;三是随机抽取5瓶进行品尝,进一步证实了以上观点。”

四单位成被告

与拍卖公司交涉失败后,唐邦公司向珠海市香洲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退回相关货款并支付利息。当时,与拍卖公司一同,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珠海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公室也成为被告。

2014年1月16日,珠海市香洲区法院组织该案各方,从涉及诉讼的227瓶酒中随机抽样两瓶,寄交法国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进行鉴定。

其鉴定意见为:该批葡萄酒的前标、酒塞、瓶盖、背标以及激光码与正品不符,确定上述红葡萄酒系假冒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有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珠海市边防支队委托珠海检验检疫局对该批次红酒的检测,也成为双方争议之处。

唐邦酒业认为,“经我方向法国拉菲酒庄证实,珠海检验检疫局无鉴定拉菲品牌真伪的资格。”

对此,珠海市边防支队认为,对查获物品委托鉴定,是依据法律程序决定以何种方式来处置,“如果不符合标准的话,比如假货、毒品,那就会销毁。”至于品牌鉴定,该单位更没有该义务。

另外,委托珠海检验检疫局鉴定红酒也仅仅是鉴定真假,而没有鉴定品牌,检验检疫局也不具备品牌的鉴定资质。

拍卖公司则提出,根据《拍卖法》的第八条规定,只有文物拍卖才具有鉴定真伪的义务,而针对其他商品,拍卖方及委托方并没对商品品质作出鉴定的义务,只需明确拍卖商品是否存在危害安全及人体健康的成分。

虽然确定这批酒是假“拉菲”,但一审仍驳回了唐邦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理由为两点:其一,无法证明该批酒类便是唐邦公司在拍卖会上所得;其二,拍卖公司在当时的《拍卖清单》中已注明,竞买人有权查验标的物真伪或品质,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假拉菲来源成谜

一审败诉后,唐邦酒业不服,于是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已于2014年11月26日在珠海市中院开庭审理。

就在二审开庭前,唐邦酒业在其深圳办公室,将竞拍所得的部分假“拉菲”红酒公开砸碎销毁。

马树洲现场称,其公司会将其余假酒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机构进行举报,以查清假酒来源。

马树洲认为,“事关食品安全问题,与每个人都相关。”此前,曾有媒体报道,浙江温州的李某和陈某在2009年3月一起开了个公司卖拉菲红酒。由于真拉菲的利润比较薄,他们就找到了一批“公海灌装拉菲”。最终,两人因为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

事实上,这批假酒的来源始终是庭审争议的焦点。

法院一审判决称,自2012年6月1日提取拍卖物,至2012年10月初开箱检测中才发现假酒,中间间隔近4个月,无法排除在此之前从其他渠道购得假酒的可能性。

11月26日二审开庭时,唐邦酒业提交了拍卖公告、拍卖物品清单等拍卖过程手续和自己公司将近一年半的海关进出口物品报关单作为证据。其表示,自参与拍卖以来均未获取其他品牌酒品,公司已经穷尽了自己的举证责任,但是对方未提交任何证据。

“一审用了推断的方法认定购买的涉案红酒不是通过拍卖获得的红酒是不合适的。”唐邦公司的代理律师杨林称。

唐邦酒业提出,珠海公安边防支队对罚没入库登记的清单不完整、物品储存和提取过程未录像、流程上存在多处疏漏,甚至对拍卖物品的品种和系列都无法说清楚,从而直接导致涉案拍卖物品无法与罚没物品进行对应和辨别。

作为专业打击走私的机构,珠海公安边防支队有职权对涉案红酒进行查封处理,有责任按照规定处理罚没物品,更应当严查走私物品来源,因为走私物品的来源直接关系到物品的品质,但在庭审中公安边防并没有关于涉案物品来源的陈述。

拍卖有风险?

提货时提货人是否进行了验收?这也是二审开庭时双方争议的另一焦点。

此前,珠海机电拍卖公司有关负责人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回应,整个拍卖品展示期间,唐邦公司相关负责人曾称工作繁忙,缺席了现场查看环节。在拍卖之前,拍卖师就拍卖方及委托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等声明进行了重申。在拍卖成交之后,对方也没就拍卖所得红酒进行检验。

“拍卖本来就有风险,不同于生产经销商,我们并无货品‘三包退货’的责任。”该负责人说。

11月26日的庭审上,唐邦公司再次提出,在提货时,是拍卖公司没有组织验货,也不给时间验货。“所有涉及这期拍卖会的成交物都是堆放到一起的,按照不同的竞买人编了号,现场的状况是‘你们赶紧拉走,就这一堆’。我们开了三辆卡车过去,只有拉货时间,根本没有验货时间。”

其据此认为,该提货行为不是验收交货行为。

这一说法遭到了拍卖公司的反对。拍卖公司称,上诉人在提货时可以开箱检验的,“有无时间是提货人自己决定,不是拍卖公司决定的。”

根据唐邦公司的主张,发现酒有问题,是在提货近4个月后要向外销售开箱检验时。那期间为何没有验收?

上诉人唐邦酒业回应,这是一个政府委托拍卖的行为,不是普通商业交易行为。“我方对政府市场监管维护有基本的信任,不可能想到政府卖出的东西有假货。”

11月26日下午,二审庭审结束。珠海中院表示,法官将根据合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开庭调查,如认为法庭调查事实清楚,则将择日直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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