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广州日报记者从佛山市市场监督厅获悉,严厉打击有毒有害食品和山寨酒饮料生产行为,依法整顿不良钢筋、电缆、儿童玩具和“黑匣子”,大力整顿“新医生”、“新药”等虚假医疗广告和中介机构“乱收费”

案例1:赵某某销售伪造名酒事件

经过近两个月的触摸,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市公安局最近对赵某某出售假“飞”注册商标的茅台白酒事件采取了网络回收措施。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等12人,成功摧毁了1个假加工厂。假商标、空酒瓶、两个纸箱窝、一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公司、依法销售假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的“世博会专用酒”、“茅台内制酒”、“飞天茅台空瓶5000个、瓶盖11300个、假经过检查,上述产品也不合格。据初步统计,该团体的伪造相关金额达5000万韩元以上。鉴于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嫌疑,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佛山市市场监督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张某涉嫌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烟草案件。

根据市烟草专卖局的通报线索,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对佛山市南海区无证仓库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当事人正在与他人一起处理现场伪造假“中华”、“云烟”等注册商标的香烟。经过库存调查,在营业场所及相关仓库发现了11797.7支香烟、25570套商标纸、70公斤锡纸、105公斤OPP薄膜。现场相关物品都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商品,相关物品的价值约为201万多韩元。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由于违法经营金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佛山市市场监督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市公安局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

案例三:佛山市禅城区百里黄金食品经营部假冒白酒销售。

佛山市宣城区百里金食品经营部在互联网平台“拼多多”销售1005件假冒产品“FLOLD XXY”(9瓶/片)。上面的“粘贴X葡萄酒”不是由“成都金中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而是使用工厂名称、工厂用地的商品。已确认邻苯二甲酸酯(DBP)不符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的要求。当事人涉嫌违法犯罪,可以销售可能引起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10日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4:李某未经食品生产许可,制作了食品生产活动及生产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公安机关一起,依法检查了佛山市南海区瑞草镇某开发区的一家工厂,涉嫌生产未经许可的假冒“红牛”饮料窝。现场工人正在生产标有包装标志的罐装饮料。全部标记的饮料成品约为5649件,共3894罐。印有上述标志的空罐311245个;上面印有标识的包装盒约有14000个。原料38袋(糖、苹果酸、柠檬酸)和生产设备布置。当事人未能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可证》,经权利人验证生产的上述相关产品为假冒产品,经检验,相关饮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此案移送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处理。公安机关逮捕了负责人李某和工作人员共9人。目前,该假窝点已被禁止,南海区检察院已公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正在追捕1名在逃犯罪嫌疑人。

案例5:佛山市三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按规定经营未检疫的肉类案。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公安部及居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对中森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依法检查。据悉,该公司经营的是外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的法国冷冻鸭爪,未能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未对进口冷冻肉类进行检疫。总货物价格为62453.2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按照有关规定没收未检疫的进口冷冻肉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63万韩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案例6:佛山市高明区红果食用油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对佛山市高明区红果食用油厂生产的压榨花生油(规格:1L/瓶)进行了检测,过氧化物价检测值为0.32克/100克,超过限量0.25克/100克的标准要求,标签上的营养成分表也不符合国家标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815元。

案例7:林某将烟草产品视为无证,销售假注册商标的烟草和主流产品案。

据举报线索显示,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官员对林某在联合公安机关、烟草管理部门经营的三水区西南街延昌达食品商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李军、双喜、黄鹤楼等27个品牌的卷烟共466.8支,轩尼诗、马杨利等品牌白兰地48瓶。鉴定上述事件相关物品都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品

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查处,没收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和酒,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15096.86元。

案例八:佛山市顺德区磐泰特种线材有限公司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耐热橡皮绝缘电缆案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佛山市顺德区磐泰特种线材有限公司生产的耐热橡皮绝缘电缆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样本所检外形尺寸项目不符合GB/T 5013.3-2008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经当事人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后,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2月7日对当事人生产的耐热橡皮绝缘电缆进行复查抽样,经检验,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空气烘箱老化后断裂伸长率项目仍不符合GB/T 5013.3-2008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案例九:佛山市南海区利豪鞋业加工厂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佛山市南海区利豪鞋业加工厂生产“BOTTEGA VENETA”、“Dior”、“GUCCI”、“PRADA”、“VALENTINO”、“ION”、“Alexander McQUEEN”等标识的鞋子,现场还查获包装袋1200个,包装盒140个,纸质标识600个。当事人并未获得相关商标权利人授权,上述涉案物品全部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经调查,当事人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方式进行销售上述侵权假冒商品,销售货值共150000元。该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11日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十:刘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佛山市三水区大宝再来一杯饮品店未经“益禾堂”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以“益禾堂”品牌的名义进行经营,店铺门头挂有“益禾堂”招牌,经营场所内有悬挂“益禾堂”宣传挂图,并使用印有“益禾堂”的塑料杯盛装饮品进行售卖。上述行为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高敏华 通讯员:郭子宁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霍泽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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