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樊明教授指导23名本科生合作完成了专著《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行为与政策》,此前樊明教授带领学生共同完成的《生育行为与生育政策》《种粮行为与粮食政策》《房地产买卖行为与房地产政策》《收入分配行为与政策》作为“公众行为与国家政策研究丛书”,先后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市场具有促进“三化”协调发展的内在机制
该书指出,工业化发挥引领作用,直接推动城镇化。工业化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在农村产生出大量剩余劳动力。如果存在统一高流动性的要素市场,尤其是劳动市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进一步推动城镇化,直至城乡收入差距消除,各种生产要素的回报相等。如此,“三化”协调发展可期。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最早出现在洋务运动后。随着洋务运动由官办走向官督商办最后走向商办,工业的发展更多的交给市场,从而取得了一定的成功。民国时期,虽然国内战乱不断,但是市场机制仍在发挥作用,“三化”的发展仍表现为一定的协调性。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市场促进“三化”协调发展的机制难以发挥作用,“三化”逐渐走向失调。改革开放后,由于改革的滞后,市场促进“三化”协调发展的机制仍受到限制。从以上分析回顾可以发现:市场经济制度对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即便在战乱的年代,如果市场机制并没有遭到严重破坏,那么市场促进“三化”协调发展的机制仍将有效发挥作用。相反,如果市场机制受到了破坏,即便在政治稳定的和平年代,“三化”协调发展都将受到阻碍。然而,今天在建立统一高流动性要素市场上仍然进展缓慢,甚至试图通过进一步对要素市场的干预来实现“三化”协调发展,其中包含诸多需要研究的问题。该书的基本政策建议是:要实现“三化”协调发展,关键在于建立统一高流动性的要素市场,尤其是劳动市场,要让市场发挥决定性的作用。
“人往哪里去”是实现“三化”协调发展必须要正视的问题
该书不直接讨论农民工进城对就业的影响,而是提出一个更一般的问题:如果在一个劳动市场劳动供给增加,对就业将产生如何的影响。所获得的发现称为劳动市场萨伊定律,表述为:劳动市场供给创造其自身的需求。其基本逻辑是:劳动供给增加将增加收入,从而增加产品市场的需求,又进一步导致对劳动市场的需求的增加。由此,劳动市场供给的增加最终创造出对自己的需求。这一定律得到数据的支持。167个国家和地区的城镇化率和失业率的关系显示:城镇化率与失业率无关。也就是说,城镇化率高的国家和地区的失业率和城镇化率低的并无显著差别。据此,不用太担心农民工就业问题,也就是“人往哪里去”的问题。
“钱从哪里来”涉及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摊问题
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包括农民工私人成本和由政府承担的公共成本。农民工进城就业是在进行了充分的成本-收入分析后所做出的理性选择。只有进城就业后所获得的收入高于进城就业的成本,农民工才会选择进城就业。如果农民工支付其私人成本发生困难时,则至少可再回到农村,一般不会成为城镇政府的负担。关于农民工进城的公共成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虽由农民工就业所在城市政府承担,但如果把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则不改变由政府承担的性质,只是有由不同地方政府承担的区别。政府所要承担的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并不很高,特别是因农民工市民化增加的整个政府的成本是相当有限的。
分析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成本更应从动态均衡的视角
当一批农民初到一个城市时,确实由原城镇居民为其提供公共服务。但当后一批农民再来到城市时,之前的城镇居民包括上一批到达的农民工为后到的农民工提供了公共服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所谓农民进城增加公共服务的负担具有短期性,而在长期或动态地来分析,农民工始终是通过自己纳税为自己提供了公共服务。数据分析显示,外来人口占城市常住人口百分比和常住人口人均财政支出的相关度并不高。就平均而言,随着外来人口占城市常住人口百分比的提高,常住人口人均财政支出呈上升趋势,而非下降。这就意味着,农民工进城并没有降低城市的公共支出的水平。
新型农村社区建成后村民的就业问题日显突出
有一种期待:依托新型农村社区办工业就地解决村民的就业问题,就像过去办乡镇企业那样实现农民离土不离乡。该书认为,乡镇企业的辉煌已很难再现。中国乡镇企业在过去取得的辉煌是在非常特定的卖方市场条件下出现的。但乡镇企业有难以克服的弱点:规模小,规模效率低下导致其生产成本高;普遍技术水平低,创新能力弱;职工素质较低;体制也有问题,当时大多乡镇企业由社队集体经济所办,国有企业的大部分问题也在当时的乡镇企业有所体现;通常地处农村,交通不便,信息不畅通。在过去卖方市场时期,由于产品可以卖个好价钱,乡镇企业的这些问题被掩盖起来。但到了买方市场时期,这些问题的严重性不断显现出来,使得乡镇企业在和已经壮大起来的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以及改制后国有企业的竞争中不断处于不利地位。乡镇企业兴衰的经验提醒我们,依托新型农村社区兴办企业基本上是在重复过去乡镇企业的经验,难有普遍成功。
中国城镇发展战略关注的重点是城镇规模结构
城市规模能被控制吗?中国城镇发展战略关注的重点是城镇规模结构,诸如“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但自改革开放以来,城镇的规模越来越大,控制大城市规模的政策目标从未实现过。数据显示,大城市的工资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要高于小城市,尤其是100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没有发现城镇规模与居民幸福感带有任何趋势性的关系。因此,大城市比小城市有更大的吸引力,吸引更多居民就业生活,因而增长速度更快。人口规模1000万以下的城市,随着城市人口规模的增加,城市人口增长速度加快。这一发现显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镇的规模更多的是由市场决定的,政府所能发挥的作用有限。这就可以帮助解释,为什么政府控制大城市规模的政策从未成功过。北京等大城市严控给外来人口户口,其本质只是拒绝承担对在北京就业人口的政府责任,对减缓城市人口增加的作用有限,如果北漂们不在乎是否能得到北京户口,或不因得不到北京户口而离去。
在长期,中国的城镇化率会达到95%以上
未来中国城镇化率是多少?是个重要的问题,也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该书提出一个新的分析思路:“三化”协调发展的重要表现是实现城乡收入均等化,这就要求:农业产出/国内生产总值=农村劳动力/总劳动力。这个表达式就意味着,如果城乡收入均等化,农业产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就将决定农村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这样,关于未来城镇化率的讨论就演变成关于农业产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讨论。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农业产出占GDP的比重多在1%左右,如果中国坚持市场化改革,农业产出占GDP的比重也将在1%左右,保守估计也不会高于5%。如此,我们预测在长期,中国的城镇化率会达到95%以上。该书还提出两个城镇化率的概念:一是基于职业的,即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一是基于居住地,即居住在城市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西方国家多采用基于居住地,比如美国非农就业人口占人口的比重为98.49%,但公布的城镇化率只有82.38%。该书认为,讨论中国的城镇化率或引用国外的城镇化率,应采用基于职业的城镇化率。、
城镇化过程中要保护乡村文化
如何对乡村文化进行保护?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意味着将会有大量的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导致村庄逐渐消失。为此,一批文化学者及社会人士强烈呼吁对乡土文化实施保护。但该书提出以下分析:一是,城镇化导致村庄的减少是历史趋势;二是,现代化已经对乡土文化的塑造,乡土早已面貌全非了。三是,乡土文化中包含诸多不适应现代文明的内容,并非都要保护。四是,保护乡土文化要以人为本,而这个“人”主要应是农民,而非生活在城市中要找“乡愁”的人。如果农民经过成本-收益分析选择了保持乡土文化,我们乐观其成。相反,如果农民认为接受现代城市文化对自己更有利,因而放弃乡土文化,我们应充分理解和接受。五是,要对乡土文化的现代化保护。
要警惕中国出现“新型地主”
要警惕中国出现“新型地主”,这是该书提出的一个新概念。中国的农业是小农经济,问题甚多,亟需改革。现在改革的方向是,稳定承包权,放开经营权,希望土地能集中到部分善于种田的能人手中,从而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农村剩余的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就业。这一设计从农村的局部来看,不失是一个解决小农经济问题的方案,既可使得农村土地适度集中实现一定程度的规模经营,也不改变现行土地制度而让对土地集体所有制有特别偏好的政府为难。但从宏观来看是有问题的。现在设想,如果从农村土地分离出来的劳动力到城镇就业后落户成为一般的城镇居民,则就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现在中国的户籍农民估计有65%,如果将来保留10%的农民种田,这就意味着有55%的城镇人口至少拥有农村的土地承包权,他们要凭借这种土地承包权获取地租和其他利益。这就意味着,将来有55%的城镇居民是居住在城里的“地主”,每年要到农村来收地租。该书把这类地主称为“新型地主”。农业本不是高盈利行业,如果占人口10%的农民向这个国家的一半以上的人缴地租,中国的农业将退回到佃农经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农民是自耕农,尤其是农业发达的欧美国家,而中国的农民基本是佃农,佃农存在明显成本上的劣势,中国的佃农如何和世界上的自耕农在统一的国际农产品市场上竞争?
关于粮食安全的国际化战略思考
关于粮食安全的国际化战略思考:一是,选择国际市场并非表示中国可以不重视农业,尤其是粮食生产,而是通过参与国际分工以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效益保障粮食供给。二是,在如今全球一体化的国际环境中,主要产粮食国家对中国实施粮食禁运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三是,相当多的人对中国利用国际市场帮助解决国内粮食供应的担忧,与至今不能正确认识西方有直接的关系。四是,我们不能过度地以殖民主义时代的经验来看待当今世界的国际关系,在今天这样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国家试图以武力去侵犯别国都很难成功,更何况中国已成为一个在经济、政治、军事上强大的国家。五是,不少人认为,国际农产品价格普遍低于国内市场,中国农民收入必然受到挤压进而影响社会的安定。然而进一步思考就会发现,国外的粮食进入将导致部分农民放弃粮食种植从事其他职业,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反映的国家间基于比较优势原则所进行的合理分工。
政府组织的对农民工的培训值得反思
目前政府组织的农民工培训主要包括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目的在于提高农民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旨在提高农民工城镇打工技能。调查发现,政府所组织的职业培训确实使大多数农民工感到有所帮助,但对提高农民工工资的作用并不显著。农民工感觉政府所组织的培训有帮助很可能主要是来自引导性培训。建议:对于一些主要通过师徒传承的打工技能,政府应从这类培训中退出,把剩下的钱投入农村基础教育对农民在劳动市场的表现会更有帮助。
新型农村社区的生活比以前更加方便
但新型农村社区规模偏小,原自然村大部分房屋并没有实现拆除还田,大概只有43%的新型社区有院子给生产带来困难,不少农民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负债,生活费用增加,农民搬入新型农村社区后增加了下田的距离。因此,农民搬入新型社区的意向较低。研究发现,户均耕地面积愈大,则农民平均下田的距离就会愈远。如果农业规模经济充分显著导致单个农户能经营的耕地面积充分大,则单户农场将成为未来农场的基本形式,也就意味着村庄的消失,这是美国等西方农业大国的经验事实。然而,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把原本分散的居民更为集中居住,这固然提高了社区居民的公共设施服务水平,然而集中居住会导致农民下田距离增加,居民为此付出的代价要远远高于服务水平提高带来的收益。因此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不符合中国未来农业现代化生产方式的要求,不符合中国未来农村居民居住方式演化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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