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在武汉市武昌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东因每碗面1元钱的差价,与面馆老板发生口角纠纷,随后持面馆菜刀,将面馆老板姚某头颅砍下。事后了解,砍人嫌犯系四川宣汉人,现年22岁。死者为湖北十堰人,现年42岁,在此经营面馆一年左右。
2月19日晚,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赶到胡某东一家人的现居地大竹县牌坊乡太平桥,胡某东的母亲冉某在家,父亲胡某华在西宁打工。面对记者的采访,冉某掉下了眼泪,真心对死者的家人说声“对不起”,给他们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冉某表示,后面将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
事发前一天曾求助母亲和堂兄
据胡某东的母亲冉某介绍,今年正月初十,胡某东选择不与父亲一起外出打工,而是自己独自一人外出,到了武汉。2月17日下午三点,胡某东在武汉宏基汽车站出现,穿着拖鞋,流着鼻涕,向在汽车站外的小摊贩蔡先生求助,请求蔡先生帮忙给自己的母亲和堂兄打电话。
蔡先生在电话中告诉了冉某,她儿子的惨样。蔡先生回忆称,胡某东打电话回去主要是想向家里借点钱。蔡先生看到他那个惨样,正准备给他找点吃的,“结果他一个人又迅速离开了,跑到车站里面去了。”
病史:去年在当地精神病院住院
据有关知情人士透露,胡某东曾于2016年上半年在宣汉县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后情况有所好转,于2016年6月25日出院。宣汉县精神病医院对胡某东的精神检查给出的结论是:意识清楚,定向力完整,计算力差,衣着整洁,接触交谈尚差,问话部分切题,易激怒,坐立不安,未引出幻听症状;思维逻辑障碍,情感不协调,自知力缺失,社会功能明显受损。诊断意见是: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
在宣汉县精神病医院治疗出院后,胡某东的家人于2016年10月向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提出了精神残疾申请。宣汉县残联根据宣汉县精神病医院给出的精神检查结论和诊断意见,确定胡某东精神残疾二级,“一切都是合理合法,按照程序办的。”
同时,据知情人士介绍,精神残疾分为四级,一级为最严重,二级次严重,四级为精神最轻残疾。但精神残疾的定级,和刑事案件的相关鉴定还有区别。
母亲:常年在外打工脾气暴躁
此前据媒体报道,冉某称,胡某东性格不好,脾气暴躁。在宣汉县三墩中学念的初中,但由于成绩不好,初中没有毕业便辍学,十六七岁开始外出打工。此前与堂兄一起在外面修铁路。
冉某说,今年春节,胡某东回家过年,但是没有挣到钱,要求家里给他买了个新手机,还充了三百元话费。正月初十,在西宁承包铁路工地的堂兄,给胡某东及其父亲胡某华买好了返回西宁的车票,但胡某东拒绝跟父亲同行,自己跑回了宣汉三墩老家。此后,胡某东与家人便很少联系。
堂兄:以前犯病时将父亲打伤
“只要他一回家,整个家里就不得安宁,连父母都敢打。”胡某东的堂兄胡先生说,因为担心胡某东在家里惹事,他曾刻意将其带到工地上两年多。胡某东这些年来谁都不怕,唯一有所顾忌的就是堂兄。据胡先生讲,但他也都经常不服管教,这两年来跟我打过几次架。前年在福建的工地上时,他还把他父亲打伤,养伤就是好几个月。
据胡某东的堂兄介绍,去年在工地上,胡某东不但动不动就跟别人吵闹打架,而且在工地上搞破坏,行为举止越来越离谱。去年下半年,胡某东在一位亲戚家玩耍时,与一位同辈的表亲打了一架,但他没打赢。今年春节,胡某东再去亲戚家拜年时,居然悄悄带了两把菜刀。幸好被人及时发现夺了下来。
村干部:那个娃儿不爱跟人说话
“那个娃儿看起有点憨,就是不爱跟人说话交流。”2月19日晚,宣汉县三墩土家族乡龙虎村村支书尹某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胡某东一家人大概在七八年前就搬到大竹县去了,可能那边条件要好些。
由于目前的龙虎村属于合并村,尹某与胡某东原本属于邻村,因此,尹某对胡某东一家人并不是很熟。据尹某介绍,大约有10来年没看到过胡某东了,但对他还有点印象,有点憨,不爱跟人说话。胡某东的伯父现在还住在三墩,但现在搬到场镇上去住了。
尹某说,胡某东有精神残疾这个事是年前才知道的,因为他们户口现在还在三墩,需要交农保的时候他们把他的精神残疾证拿来。只要身体或精神残疾的人,农保的钱都是不用自己交的,民政直接解决费用。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兴罡 罗轩 曾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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