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月13日电(记者夏振宇、陈庆斌)2月12日晚8时许,天津市1例新冠肺炎肺炎确诊病例突然停止呼吸,氧合指数下降。经抢救无效,因新冠肺炎肺炎致低氧血症诱发呼吸衰竭和室性心律失常死亡,这是天津市第三例死亡病例。
死亡病例为第68例患者,女性,64岁,与宝坻百货确诊病例密切接触。2月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入住海河医院治疗。该患者有9年的冠心病史。
入院后患者出现间歇性发热,最高体温38.5℃,氧合指数171mmHg。胸部CT复查,肺部病变进展明显,诊断修改为新型冠状病毒(危重型)。患者连续给予高流量吸氧,并给予抗炎治疗和免疫改善治疗。
2月7日至11日,实验室检查和胸片显示病情加重。2月9日氧合指数降至68mmHg,交替使用无创呼吸机和大流量吸氧改善血氧饱和度。这个病人是关键的监工。天津市医疗专家组每天根据多位专家给一位患者的超级“一人一策”,随时讨论研究患者病情变化,多次及时调整针对性的个性化治疗方案。
2月12日20时,患者间歇屏气,复查氧合指数降至53.1。20:09出现严重心室颤动。重症专家、天津市肺炎治疗专家组组长吴琦、心血管专家丛红亮24小时值班,立即全力进行抢救,给予强心药物注射、胸外按压、电除颤等急救措施,并进行气管插管和呼吸机辅助治疗。治疗效果不显著,患者于21:19临床死亡。
死亡原因:新冠肺炎肺炎引起的呼吸衰竭和低氧血症引起的室性心律失常和心脏骤停。死亡诊断:1。新冠肺炎肺炎(危重型);2.ⅰ型呼吸衰竭;3.冠心病;4.室性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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