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人才引进落户
一个
应用条件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人员,在杭州实行工作单位制,符合工作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不含逾期缴纳)的要求,可申请人才引进和安置。
2.具有副高以上(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高正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可在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缴费一个月以上)的杭州市申请人才引进和落户。
3.搬迁条件:中级职称人员可搬迁未成年子女,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可搬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
沉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
4.人身保险证明;
5.1.杭州无房:待迁房屋产权人出具的《落户同意书》(此选项可由亲友选择,还需提供《杭州无房证明》)或人才市场出具的《落户同意书》(选择此选项还需提供《杭州无房证明》和《集体户首页》)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落户同意书》(单位内集体户可选择此选项)
5.2.在杭州有房:房产证(如果选择此选项,如果房屋为夫妻共有,需提供结婚证和房屋所有人签署的《同意落户证明》);
6.职称证书;
7.职称评定表;
8.职称考试资格登记表;
9.达到规定年限的单位劳动(聘用)合同。
注:1。如果拆迁户已婚,夫妻双方在杭州无房,需提供《杭州市夫妻无房证明》;2.如果搬去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3.移民者原户籍为户主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签字的户主转移声明;4.如果流动人员隶属于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需要将个人档案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人才市场,才能出具相应的同意落户证明。
三
结算过程
1.申请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或向派出所(行政分中心户籍)申请,提交相关材料,选择结果的送达方式;
2.审批后,向省外迁移的,发给《允许迁移证》。迁移人员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准予迁移证明》,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领回《迁移证明》,然后持《迁移证明》到定居地公安派出所领取户口本和身份证。迁入省内的不需要回原户籍所在地。接到户籍窗口短信或电话通知后,可以到当地派出所领取户口本和身份证。(可当场领取账户,领取图像和指纹后10-20个工作日内将身份证送达申请人,邮寄EMS到付款处)
结算流程图(浙江政务网)
以上内容根据官方资料和处理经验综合整理
具体政策以当地户籍窗口的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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