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中午,有网友发现重庆四中法院和济南中院分别在其官方微博上发文提到,郑爽成为了青年公益行动大使。
对此,西安商报-漩涡视频联系到重庆四中法院,对方表示是把关不严,而济南中院则没能取得联系。
网友保留的截图显示,重庆四中法院和济南中院两家法院的官微所发布的文案基本一致,皆称呼郑爽为青年行动公益大使,号召网友“一起来学习环保法律知识,倡导低碳绿色生活!保护生态环境,创造美好生活,与法律同行”。
目前,两家法院官微删除了相关微博。
近日,女演员郑爽“代孕弃养事件”引发热议,“不应为丑闻劣迹者提供发声露脸的机会和平台”成为社会共识。但不乏网友指出,遏制失德艺人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很多人沉寂一段时间后,又会“重出江湖”。
平心而论,网友们的担忧不无道理。在传统媒体时代,艺人价值一方面来源于媒体曝光度和广电影视出镜率,另一方面来源于参演作品的收视率和美誉度。为获得好口碑,艺人们一定程度上必须加强自我约束。然而,现行的流量经济跳脱了演艺市场中的“受众反馈-利益获得”范式,把效果考评前置到艺人的粉丝数量上。也就是说,粉丝流量成为衡量艺人商业价值的主要指标。即便艺人品德不修,依然可能名利双收,一些“话题女王”“热搜明星”大行其道、获利巨大,甚至出现“黑红也是红,臭名也是名,只要有流量,就会有收益”的恶性循环。
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便一些媒体有意遏制失德艺人,也很可能出现“我关门你开窗”的奇葩现象。过去几年,一些失德艺人之所以东山再起,甚至有恃无恐,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一些机构和企业把持不住流量利益的诱惑,或明或暗地为所谓“知错就改明星”开绿灯。即便一些人一时深陷丑闻,被部分平台拒之门外,似乎只要危机公关一番,再参与点直播带货或在视频平台露露脸,甚至再炒炒绯闻,就能再火起来了。
实际上,在对失德艺人的管理上,我们并非无法可依。尤其是最近几年,相关部门出台了很多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2018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通知明确,广播与电视、上星频道与地面频道、网上与网下要坚持统筹管理、统一标准。这就是说,本不应存在传统媒体“关门”,网络平台“开窗”的情况。2020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再次发布通知,要求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防范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风气滋生蔓延。可见,这些制度条款已经封锁了失德艺人复出的途径,之所以效果不彰,还是因为有些平台在执行中暗暗打了折扣。
这个意义上,遏制失德艺人首先需要各大媒体和相关平台“一把尺子”,共同遏制逐利冲动,不要为了一时利益丧失原则底线。当然,我们更期盼的是演艺圈能够树立起“失德就是失业”的行业戒律。明星艺人先要明白,“艺”是事业之基,“德”是立身之本。文艺行业从业者身处聚光灯下,更要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提升个人品德,这不仅仅关乎个人操守,也关乎社会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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