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拉面3块钱,15年不涨价。”靠着简单纯朴的话语和纯熟的技艺加上媒体的助推,山东一位普通的拉面师傅在短短两周之间成为中国顶流网红“拉面哥”。可他没有想到,从红的那一刻起,几百个手机镜头走进了他的生活,成千上万的人开始24小时不间断直播他的每一天。成为“网红”的生活,似乎不像想象的那般美好。
2月22日,有短视频博主上传了一段“拉面哥”程运付的视频,靠着质朴的话语和15年不涨价的实诚打动很多人“拉面哥”自此意外爆红。两周不到便成为网红顶流,随之而来的却是无穷无尽的“蹭流量”。
出名之后,大量博主“拍马赶到”架起上百个镜头围观拍摄“拉面哥”的一举一动,他的村子和房子成了“景点”即便镜头里根本没有拉面哥也能收获不少的播放和点赞。“拉面哥”成了无数网红的“涨粉神器”。
无数网红的围观拍摄严重影响到了“拉面哥”程运付和其家人的正常生活,有的人深夜闯入他家中合照,有的人以奇葩的穿着在他家前“卖丑”。
更有甚者试图欺骗他签下直播带货合同,让他“家也不敢回,电话也不敢接”。巨大的压力下,程运付近日在镜头前痛哭着说道“我只是想当普通老百姓”。
“拉面哥”的案例不是个例。因长相被称为“小马云”的范小勤、因与网红拍换装视频而走红的“爆米花大叔”、因酷似周杰伦而爆红的“鸡蛋灌饼摊主”……如今,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已“物是人非”。
“小马云”被网红公司解约送回了村子里,整个童年的学业几乎荒废。
此前因为围观的网红妨碍周边经营,“爆米花大叔”不得不更换经营地点。可10多天过后,大叔的店铺便彻底“凉凉”,空余大叔一个人落寞难耐。
看似荒诞的事实背后,是无数人盲目追求流量过度消费网红,不惜打破道德和法律的边界。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中辉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媒体博主直播“拉面哥”蹭流量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权,如果权利人未明确同意博主们的直播行为就超越了界限,属于侵权。
针对当前直播经济中出现的种种乱象,今年两会上有众多代表提出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建议,出台专门的网络直播行业法律。
全国政协委员皮剑龙,建议对主播进行实名制认证,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李君建议,对违规主播实行封杀机制并施以经济处罚,甚至是行政处罚增加其违法违规成本。
如何防止类似的“流量闹剧”再次出现,还要靠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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