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被称为“打假日”。
“政事儿”注意到,此前的公开信息中,也曾有过一些假官,他们冒充领导干部或其亲属行骗:有人冒充副省长的儿子取得对方信任并与对方恋爱、结婚、生子;有人冒充市委主要领导亲侄子,骗过常务副县长和多名局长等;有人冒充“省委办公厅主任”骗了市委书记、市长。更有甚者,把自己包装成手眼通天、无所不能的人物,被省委书记奉为座上宾。
他冒充“省委办公厅主任”骗了市委书记、市长
李建明,曾用名“马跃”,生于1960年9月,高中文化,无业,户籍为四川省成都市。
据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2016年2月,李建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虚假的人事任命消息,称“省委常委办副主任李建明任省委群教法制办主任”。2017年11月初,有人将李建明介绍给绵阳市安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称李建明为“四川省委办公厅主任”。
2017年11月10日,李建明以假冒的“四川省委办公厅主任”的身份参会,现场参会的人员有绵阳市委宣传部部长、安州区委书记等人。2017年11月13日,该会议在安州区电视台安州新闻进行了报道。
李建明在行骗的过程中,还曾冒充“四川省委副秘书长”,并伪造与成都市长的聊天记录。2018年1月,李建明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董某,两人互加微信。为骗取董某的信任,李建明通过微信向董某发送其办公室照片、到各地开会的照片及视频,以及伪造的同成都市市长的聊天记录。
3个月后,董某对李建明的身份产生了怀疑,随后报警。警方向四川省委办公厅核实,省委办公厅无李建明任何任职信息。2018年4月,民警将李建明抓获。警方在李建明家中,查获了其伪造的法律文书和法院专用章,以及伪造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印鉴。
最终法院判决,李建明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他把自己包装成手眼通天、无所不能的人物,被省委书记奉为座上宾
今天是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被称为“打假日”。
“政事儿”注意到,此前的公开信息中,也曾有过一些假官,他们冒充领导干部或其亲属行骗:有人冒充副省长的儿子取得对方信任并与对方恋爱、结婚、生子;有人冒充市委主要领导亲侄子,骗过常务副县长和多名局长等;有人冒充“省委办公厅主任”骗了市委书记、市长。更有甚者,把自己包装成手眼通天、无所不能的人物,被省委书记奉为座上宾。
他冒充“省委办公厅主任”骗了市委书记、市长
李建明,曾用名“马跃”,生于1960年9月,高中文化,无业,户籍为四川省成都市。
据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2016年2月,李建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虚假的人事任命消息,称“省委常委办副主任李建明任省委群教法制办主任”。2017年11月初,有人将李建明介绍给绵阳市安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称李建明为“四川省委办公厅主任”。
2017年11月10日,李建明以假冒的“四川省委办公厅主任”的身份参会,现场参会的人员有绵阳市委宣传部部长、安州区委书记等人。2017年11月13日,该会议在安州区电视台安州新闻进行了报道。
李建明在行骗的过程中,还曾冒充“四川省委副秘书长”,并伪造与成都市长的聊天记录。2018年1月,李建明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董某,两人互加微信。为骗取董某的信任,李建明通过微信向董某发送其办公室照片、到各地开会的照片及视频,以及伪造的同成都市市长的聊天记录。
3个月后,董某对李建明的身份产生了怀疑,随后报警。警方向四川省委办公厅核实,省委办公厅无李建明任何任职信息。2018年4月,民警将李建明抓获。警方在李建明家中,查获了其伪造的法律文书和法院专用章,以及伪造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印鉴。
最终法院判决,李建明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他把自己包装成手眼通天、无所不能的人物,被省委书记奉为座上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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