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江苏常熟一名公交车司机周某某在红灯前刹车,乘客王某某由于没有站稳撞到了挡风玻璃上。随后,王某某与司机周某某发生了口角,拿起玻璃杯砸向了周某某的头部。玻璃杯当场破碎一地,司机周某某立刻将车辆停下,然后用手捂住头部。

3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扬子晚报记者致电常熟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事人确实是一名老师,是一名常熟市张青莲小学的“合同制”老师。

目前,司机周某某头部血肿,还在家疗养中。王某某因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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