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进一步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预缴方式。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暂不扣缴任何税款。扣缴义务人怎么办?
收入不超过60000元的月份不扣缴任何税款
小张是a公司员工,2020年1月至12月,在a公司领取工资人民币5万元,公司于2020年1月至12月办理了个人所得税的全额明细申报。2021年,甲单位1月给他们发了1万,2月到12月每月发了4000。不考虑“三险一金”等扣款,按原预扣预付方式,小张需1月预缴税金×3%=150元,其他月份无需预缴税金;全年核算后,年收入不足6万元,故退税150元通过结算解决。采用新的代扣代缴、预缴方式后,肖无需预缴税款,直接从1月起扣除年度累计抵扣6万元,无需年终结算。
据介绍,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于在最近一个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在同一单位从工资薪金中扣缴个人所得税,且年工资薪金所得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在本年度从工资薪金中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将从1月起按照年所得税6万元直接计算扣除累计扣除额。即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个人所得税不提前扣缴;在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月份和当年随后的月份,提前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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