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3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一审公开审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委书记、检察长杨克勤受贿案。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克勤及其辩护人参加了诉讼。
杨克勤受贿案一审开庭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2011年至2019年,被告人杨克勤利用职务便利,担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以及利用职权和身份便利,帮助有关单位和个人处理业务、办案、调整工作等事宜,非法收受他人直接或者通过其家庭成员给予的财物,数额相当于人民币4,630.579999999995元,请求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杨克勤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杨克勤当庭认罪悔罪。最后,法院宣布法院将休庭,并在任意时间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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