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家科技进出口公司进口图书免征国内销售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69号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1月1日起,中国国家科技进出口公司为科研单位和高校进口的图书、文件、报刊等资料(包括光盘、缩微胶片、电影、地球资源卫星照片、科技和教学音像制品),免征国内销售增值税。
请跟随它。
200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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