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4日,被拆迁后,她没有选择依法维权,而是砸烂了施工方的挖掘机——陕西某女子为自己的不理智行为付出了代价。5月2日,陕西法院网公布的一个案件显示,安康市汉阴县一女子因父亲旧房被拆除,愤怒之下砸碎了施工队的挖掘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陕西法院网发布的信息,2016年7月8日6时许,因不满“公路”施工人员拆除其父谢的旧房,随后用杆子砸碎了停在村部附近的一台卡特挖掘机的前挡风玻璃、门锁、控制台显示屏、液压系统回路及空调节设备。经鉴定,损坏的挖掘机零部件价值42197元。
案发当天,被告人谢兰主动向村里负责人陈述了自己砸挖掘机的事实,公安机关联系他调查时,他主动去派出所调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之后,被告谢兰与挖掘机车主陈强达成赔偿协议,被告谢兰修理挖掘机,赔偿陈强经济损失1万元,现已履行。谢兰出生于2017年3月17日,是一个女孩,她仍然在哺乳。
汉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兰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毁坏财物价值42197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他已经自首,可以在事发后主动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且已经悔过,仍在哺乳。法院判处谢兰三年监禁,缓刑三年。
据公开信息,G316平键公路是省市县三级重点工程,总投资3.996亿元。该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工,预计将于2018年下半年竣工通车。截至2017年1月,该项目已完成投资1.4亿元,11公里路基已完成竣工。
1.《女子不满遭强拆砸毁挖掘机 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刑》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女子不满遭强拆砸毁挖掘机 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刑》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iaoyu/10541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