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现金盈余和赤字
2.税务处理
(2)存货损失
1.会计处理
审批前:包括: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
审批后:应收赔偿金计入其他应收款;剩余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2.税务处理
(1)增值税
进项税转出:因管理不善导致货物被盗、丢失、腐烂变质,违反法律法规导致货物或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
其他情况不要求正常损耗。
(2)企业所得税:计入亏损,符合条件的可税前扣除
固定资产损失,即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账面净值余额,应当根据下列证据材料确认:
(一)内部责任认定和验证资料;
(二)固定资产盘点表;
(三)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相关信息;
(4)固定资产短缺和损失说明;
(五)损失金额较大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报告或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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