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北新闻网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为了推广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推广绿色土葬,积极倡导节地不留灰的生态土葬方式,省民政厅、财政厅自2012年起出台了全省海葬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和免费服务项目
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朝阳、昌图9个内陆市县登记的死者,每次海上骨灰安葬的补助标准为1200元;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绥中七个沿海市县的户籍死者,每次骨灰安葬补助标准为800元。海葬补贴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场价格和价格指数的变化水平不定期调整。
为辽宁省户籍死者家属提供以下免费服务项目:每海葬骨灰免交3名随行家属往返租车费和包机费;免费发放海葬证;免费提供骨灰降解容器、丝绒袋、手袋等海葬用品;为船只提供免费鲜花和花束,为家庭成员提供花瓣、花篮、毛巾、手套、胶带和工具;免费提供团体礼仪服务。
其中,沈阳、大连、营口、铁岭、葫芦岛相继在省级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出台政策,提高海葬地方补贴标准。
沈阳市:2016年1月1日起,沈阳市登记死亡人员海葬骨灰补助标准由1200元提高到1600元。
大连市:自2015年12月17日起,大连市登记死亡人员海葬骨灰补助标准由800元提高至1200元。
营口市:自2015年7月1日起,营口市登记死亡人员海葬骨灰补助标准由800元提高至1665元。
铁岭市:自2014年4月5日起,铁岭市登记死亡人员海葬骨灰补助标准由1200元提高到3040元。
葫芦岛市:2015年4月1日起,葫芦岛市登记死亡人员海葬骨灰补助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670元。
处理程序
丧亲家庭持户口本、身份证、火化证明或能证明死者是当地户籍的相关证明,向当地海葬办理机构提交海葬骨灰申请,填写《海葬申请表》。经审查确认后,当地海葬经办机构将免费实施骨灰安葬活动。
各地海葬登记咨询电话
沈阳民政局:024-23475222
大连民政局:0411-84300279
鞍山民政局:0412-5581766
抚顺民政局:024-58052755
本溪民政局:024-43128006
丹东民政局:0415-3128956
锦州民政局:0416-2188839
营口民政局:0417-4800433
阜新民政局:0418-5923037
辽阳民政局:0419-2145822
铁岭民政局:024-72824747
朝阳民政局:0421-2611899
盘锦民政局:0427-2886533
葫芦岛民政局:0429-6666935
绥中县民政局:0429-6219111
昌图县民政局:024-75838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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