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消息,爆炸案嫌疑人在山西省太原省委附近以开出租车为生。犯罪嫌疑人供认是因为对社会不满,故意制造爆炸。太原的社会秩序现在井然有序。太原市杏花岭区41岁犯罪嫌疑人冯志军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2013年11月6日7时40分至8时,太原市迎泽街迎泽桥东侧发生爆炸。案件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迅速侦破案件,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向太原派出以副部长为首的工作组,迅速调集爆炸、法医、痕迹、理化、视频、DNA等领域的26名专家赶赴现场,日夜组织调查破案。山西省和太原市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在其他省市公安机关的支持下,全力开展调查。经过40多个小时的连续奋战,8日凌晨2时许,案件顺利侦破,犯罪嫌疑人冯志在太原被抓获归案。
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冯志军,男,41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因盗窃罪于1989年11月被太原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警方从他的住处缴获了自制的爆炸装置,发现了大量犯罪证据,并没收了他作案时驾驶的车辆。犯罪嫌疑人冯志军供认犯罪事实,说明故意制造爆炸报复社会的犯罪过程。目前,相关的讯问、调查和取证正在紧张进行。
警方表示,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严惩犯罪分子,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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