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大门如何洞开?“纸面服刑”
这几天,有关犯罪分子“纸面服刑”、违规减刑等新闻不绝于耳,例如内蒙古判刑15年的杀人犯一天牢都没坐,只在纸面上服刑了15年;安徽一名判刑12年的伤人致死罪犯,本来服刑期间,却被人看到在大街上逍遥;北京的郭文思判处无期徒刑后,先后9次违规减刑,出狱不久就重新犯罪,伤害特任致死;再早,云南孙小果也是借助所谓“专利”等,不仅“起死回生”,而且很快就“重出江湖”……
在一系列案件的背后,人们不禁要问,高墙电网、警卫森严的监狱,如何轻易为这些犯罪分子洞开,让那些本该在狱中反思罪过、劳动改造的罪犯近乎“出入自由”,随时就能越过警戒线,重返活色生香的烟火人间?
其实,北京市查处郭文思违规减刑案件的结论足以说明一切:金钱,只要金钱,就能收买少数监管人员,让他人为犯罪分子“效力”,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套用一句当初很时髦的歌词:监狱大门常打开,给钱就能出去……
不过,党和人民也不是这些人随便就能糊弄的,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最终会得到应有的惩治,孙小果最终走上了“黄泉路”,违规为郭文思减刑的人员也受到处理,其他案件也重新开始调查。这一切,正应了陈毅元帅的一句名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当然,广大群众更希望司法、监狱系统完善制度建设,扎紧“牢笼”,不要随意漏风,把犯罪分子“放跑”,致使其再度危害社会。还套用一句歌词:扎紧牢笼“狼”难钻,保护人间无尘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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