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次文学尝试

我13岁时,聪明伶俐。我认为,在当时算得上一个少见的聪明孩子。那时,我在报上发表了一篇习作,非常出乎我的意料,这件事竟成了我们那地方轰动一时的新闻。的确,我也为此感到十分骄傲。我当时在一家印刷所当学徒,是一个求上进、有志气的少年。我的叔父让我也在他的报社干点儿差使。夏天的一个吉日,叔父离家外出一周,行前他对我说,如果我愿意,可以好好编它一期周报。天哪!我实在不想干这类事。希金斯是一家和我们对立的报纸的编辑,最近被情人抛弃。一天晚上,一位朋友在这个可怜人的床上,发现一张便条,上面写道,他再也不能忍受这种生活,只有去跳贝尔河自杀。这位朋友急忙跑去,看见希金斯正在涉水返回岸边。他决定不投河了。一连几天,村里人对这事议论纷纷,而希金斯却未觉察到。我想,这可是一个好机会,便煞费苦心地写了一篇关于这事的详细报道,还画了一组粗糙的插图,这些插图是用折刀刻在木制活字版的下方——其中有一幅画的是希金斯身穿衬衫,手提灯笼,涉水过河,拿一根手杖,试探水的深度。我认为这事非常滑稽可笑,并没有想到这样发表出来有什么不道德的地方。由于我对这种做法感到满意,便到处寻找能够制胜的对象。我想,用猝不及防的恶作剧去攻击附近一家报纸的编辑,“看到他六神无主,坐卧不安”,这倒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

我把这篇文章发表了,标题带有讽刺意味:“约翰·摩尔先生的葬礼”——这是一篇相当粗糙的讽刺文章。

尔后,我又撰文狠狠嘲笑两位知名人士——不仅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应该指责,而且也由于我认为把报纸办得生动活泼是我的责任。

接着我还有分寸地挖苦了一个新来的外乡人——此人当时小有名气,来自昆西,是个技艺高超的雇工裁缝。他是个头号的花花公子,一脸奸笑,穿着俗不可耐,一向使女人着迷。他每周都给报纸写一首新颖的“诗”,表达他的最新感受。我编的那一期,他写的押韵诗《赠给××的玛丽》,当然,也就是赠给汉尼巴尔的玛丽,被登在显著位置。但这首诗发表时,我突然心血来潮,便在下方登了一段言简意赅、措辞辛辣的脚注——即:

我们发表这样的东西,仅此一次;但希望戈登·朗内尔斯先生明白,我们是在极力忍耐着的。从现在起,如果他要同汉尼巴尔的朋友们保持密切联系,那就应该选择其他办法,不要再利用本报专栏!

报纸出版了。我万万没有料到,这样一件小事,竟像我的那些戏谑琐闻一样,受到人们刮目相看。

这一期《汉尼巴尔周报》大大畅销,因为在这以前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新鲜事儿。整个小城都轰动起来。午前,希金斯背着双管猎枪来访。当他看到要找的竟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感到有失尊严,只揪了揪我的耳朵便走开了。那天晚上,他辞去工作,永远离开了这个城镇。那位裁缝来时,带着一只鹅和一把剪刀。可是,他也看不起我,当晚动身到南方去了。这两个被嘲讽的人,盛气凌人而来,又被我那微不足道的小玩笑激怒而去。次日,当地报纸编辑昂首阔步,高声喊叫,趾高气扬,欣喜若狂,他终于诚心诚意地体谅我,邀我到药房去,在亲切的气氛中,干一杯“法涅斯托克驱虫剂”,以便洗刷掉一切怨恨。这是他开的小小玩笑。叔父回来后,非常生气。我想,如果他考虑到我对报纸做出的贡献,同时也考虑到,我这样做,是出于感激他对我的爱护——他心里应该明白这是最主要的方面——他就不该如此大动肝火。由于他离家外出,他碰巧避免了查究、苛责与诽谤,逃脱了对他的攻击。不过,当他查看了帐单,看到我真的登记了从未有过的33个新订户,还有摆在那里的蔬菜、成捆的木柴、卷心菜、豆子以及卖不出去的萝卜,他变得温和了,因为这些东西足够一家人食用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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