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杀医案索赔百万 “莱芜杀医案”陈建利起诉医院索赔百万 陈建利要求离婚,不想让儿子没有爸爸 “莱芜杀医案”当事人起诉医院索赔百万,律师指病历多处篡改 2019年5月5日,津云新闻对发生于2016年的一起暴力杀医事件进行了深度报道,杀医者陈建利于2018年一审被判死刑,陈建利提起上诉,2019年5月9日,该案二审开庭,目前尚未宣判。 二审开庭后,陈建利及其家人解除了对法律援助律师的委托,重新聘请了律师,希望彻底查明陈建利出生仅3天即夭折的女儿的死亡真相。 6月25日,记者从陈建利的民事代理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符伟处获悉,陈建利夫妻作为新生儿法定监护人起诉莱钢医院侵权责任索赔一案已正式在钢城区法院立案,案号为鲁0117民初868号。符律师告诉记者,她通过比对发现死亡女婴的病历中存在多处明显伪造、篡改的痕迹,索赔的100万诉讼请求中精神抚慰金部分作了提高。与此同时,陈建利新委托的刑事辩护律师也已向山东省高院提交新的律师意见,并已委托法医专家依据病历等现有证据对死亡女婴的诊疗过程进行专业评判。 医护人员签名为“某人”, 婴儿死亡转天还做检查? 符律师告诉记者,2019年5月,陈建利的妻子孟洋去莱钢医院复印了病历,共计48页,1个月后,孟洋去莱钢医院封存病历,这一次复印的病历为45页,擅长医疗纠纷诉讼的符律师认为,这一情况较为反常,“通常病历是以封存件为准,在全部诊疗行为结束后,院方需要尽快完善病历,情况紧急未能书写的,也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也就是说,最迟诊疗结束6小时后,病历就不应该再有任何变动了,但是陈建利的女儿已经死亡3年多了,她的病历却还在变化。” 符律师将5月和6月的两份病历进行比对,进而发现了更多问题,“这两份病历有很多处不同,有的内容5月的病历有,6月的病历没有,有的内容6月的病历有,5月的病历没有,不清楚是否刻意筛选过病历。另外就是陈建利的签名,陈建利的笔迹还是比较容易辨认的,但有一些签名可以明显看出与他本人笔迹差异较大,怀疑非本人签字,特别在一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知情同意书》上,我们发现医护人员签名栏填写的是‘某人’,甚至曾考虑过是不是哪位医护人员名字就叫‘某人’,而且这份同意书的签名日期是2016年1月22日,可孩子在1月21日已经死了。” 符律师表示,如果最终查明医院提供的病历存在伪造、篡改、销毁等行为,那么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索赔100万是我们了解了整个案件,与家属确认过的数额,因家属遭遇了常人不能承受的痛苦,所以在精神抚慰金部分作了相应的提高。” 莱芜杀医案索赔百万 1.《莱芜杀医案索赔百万 “莱芜杀医案”陈建利起诉医院索赔百万》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莱芜杀医案索赔百万 “莱芜杀医案”陈建利起诉医院索赔百万》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iaoyu/1457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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