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7月28日电记者7月28日从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新分局北湖派出所了解到,该派出所近日接到某保险公司长春分公司工作人员的报警,称在审查保险案件时,发现3辆车2018年至2020年有18笔赔付记录,共赔付29724元,涉嫌诈骗。
派出所派出所接到报警后,通过走访当地几家保险公司,收集了涉案车辆400多份赔付记录,涉案金额超过45万元。新区局了解情况后,指示北湖派出所与空口岸派出所、分局网络安全大队、交警大队成立联合专案组,迅速开展案件调查。
专案组民警经过信息调研判断,发现此类案件具有犯罪形式新、隐蔽性强的特点。作案时间多在高峰时段,作案地点多在环岛附近。作案者大多是驾驶技术成熟的司机,作案工具都是从租赁公司租来的。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专案组发现,网络车司机赵、孙、贾、刘、邱两年内多次驾驶网络车,故意制造对方司机对交通事故负全责的假象,骗取保险公司的定损理赔金额,然后利用实际修理费与获得的赔偿之间的差额赚取差价。
在充分掌握团伙犯罪证据后,专案组全面展开控制,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邱某、刘谋,犯罪嫌疑人赵某、贾某、孙谋自首。目前,已有5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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