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16日电据网友反映,“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贾赦乡原党委书记侯占生与村霸勾结谋取私利”,“非法免除贾赦乡社东村社朝青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利用纪委打击报复群众”,“私自刻制公章”等问题。近日,长垣县纪委基层党风室成立调查组,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下:

网友反映:

近日,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贾赦乡社东村原支书、村支书佘超青向媒体透露,该乡原党委书记侯占生与村里的社宝生串通,计划在社东村20多亩土地上开发商业建筑。担心村委会和村民有障碍,凭借自己的权力,以乡政府的名义任命舍宝生为舍东社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取代了原舍东村委会和党支部,停止了原村委会的工作,并专门私自刻制。舍超清和舍东村的一些人对此不满,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侯占生非法解除其村支部书记职务,并以反腐名义责成长垣县纪委对其进行调查。

回应责成纪委打击报复:

纪委确实介入了,但这是正常的调查

长垣县纪委调查组表示,县纪委确实调查了佘超青两次。

经调查,2006-2010年担任社东村支部书记期间,佘超青将2015元的计划生育返还款据为己有,并于2001年收取集体地租13750元,用于村内修下水道、建学校。以上收支没有一项记入村财务账目,属于腐败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已经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留党察看。

对“成立管理委员会,停止前两个委员会的工作”的回应;

它属于新农村建设,需要非共谋盈利

关于侯占生与佘宝生勾结牟利,停止原村两委工作一事,长垣县纪委调查组回应,为了加快新农村社区建设,任命佘宝生为社东社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乡镇政府下发通知,明确规定管理委员会由社东村支部领导,属于临时机构,社东社区管理委员会未被发现参与村内两个委员会的事务管理。

对“非法解雇”的回应:

乡镇政府对协议辞职的“不稳定”因素负有责任

长垣县纪委调查组回应称,2011年5月,由于社东村两委委员年龄偏大,原支部书记佘超青做了思想工作,劝其辞职。佘朝清提出培养四儿子佘子忠担任村支部副书记的条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经济照顾。佘超青写了辞职申请,在村里同意的基础上签了协议。佘朝清辞职后,乡党委研究任命佘宝生为社东村党支部书记,社东社区建设开始。然而,2011年11月,由于包厢区干部意见不一,社东村家庭派系斗争激烈,该村两个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失败。

据调查,贾赦乡党委和政府未能履行对社东村村民的指导和监督职责,导致社东村村委会缺位,造成不稳定因素。目前,她家乡的党委和政府已经接到指示,要按照有关规定尽快进行村委会选举。

回复私印:

属于合法刻印,网友反映不准确

至于私刻公章一事,长垣县纪委调查组回复网友反映失实,2012年3月左右,原支书佘朝卿以办养老保险为由借出公章,一直未归还。经乡党委同意,2012年3月26日,由佘家乡政府出具刻章证明,新任佘东村支部书记佘保生已到县行政服务大厅再刻新公章,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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